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6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拟使用不超过9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6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6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在原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基础上,新增包括采用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在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米东支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3月10日赎回,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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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米东支行签署《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书》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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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米东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通过网银系统误操作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米东支行发售的期限为118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45,000万元,到期日超过原审议通过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公司发现该错误后立即向银行申请撤销,该误操作已得以自行纠正,未对公司及募集资金造成任何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90,000万元。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高度关注风险控制,选择办理的均为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类。在上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间,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银行保持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选择购买了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类,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需求。通过适度的选择办理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