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11日起停牌。2016年7月25日,公司确认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因近期证券市场环境、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签订《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为实施与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及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期已和交易对方签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现因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董事会同意与交易各方签订《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等相关终止协议,就交易终止及终止后的后续事项进行约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签订《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为实施与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及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前期和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现因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董事会同意与交易各方签订《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就交易终止及终止的后续事项进行约定。
本议案关联董事徐文卫、孟文华、潘信强、翁海勇、陈建国、陈贤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1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的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等的生产、销售。随着国内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大规模的投资建设增速放缓,国民经济步入了新常态。宏观环境的变化对身处其中的建筑业企业提出了转型升级的新要求。
为了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空间,实现公司多元化经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收购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服务行业优质资产,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股东带来合理回报。
(二)重组方案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华恒盛”)、旌开(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旌开投资”)、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汉富资本”)合计持有的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经云”)27.20%的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孙茂金持有的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融美科技”)80.00%的股权,并向配套融资认购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科华恒盛、旌开投资、汉富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经云27.20%的股权,拟向孙茂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融美科技80.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经云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融美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融美科技为持股平台公司,主要资产为持有的中经云63.47%的股权。
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预计为12.63亿元,按照4.54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科华恒盛、旌开投资、汉富资本、孙茂金将分别获得宁波建工32,378,854股、38,986,784股、23,127,753股和183,700,440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思华基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王一丁、员工持股计划五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6亿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扣除汉富资本以现金增资入股中经云对应的交易价格后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公司关于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相应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对交易方案进行了审慎的协商与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1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 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随后,宁波建工与本次资产重组对方及相关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与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发行对象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2016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对前述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于2016年10月27日披露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组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积极开展了收购标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重组报告书和相关材料的编制等工作。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11日起停牌。2016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12日起连续停牌。
2016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6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介绍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框架。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1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说明了公司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进展。
2016 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
2016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的公告》。
2016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27日复牌。
股票复牌后,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11日,2017年2月11日,2017年3月1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进展。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签署的相关协议
2016年10月9日,宁波建工与本次资产重组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与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上协议的生效条件均未满足,故上述协议均未生效。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因近期证券市场环境、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2017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三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立足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继续推动主营业务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坚定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双轨发展既定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四、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公司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说明会召开之后,公司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计划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的同时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深表歉意, 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 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1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参加会议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11日起停牌。2016年7月25日,公司确认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 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因近期证券市场环境、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公司监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签订《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为实施与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及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期已和交易对方签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现因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监事会同意与交易各方签订《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等相关终止协议,就交易终止及终止后的后续事项进行约定。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签订《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为实施与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及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前期和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签署了《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现因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监事会同意与配套认购方签订《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就交易终止及终止的后续事项进行约定。
本议案关联监事卢祥康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1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3日9:30-10: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3月23日上午9:30-10:3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与交流,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网络形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3日9:30-10: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文卫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长春先生、主要交易对方代表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㈠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㈡公司欢迎各投资者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㈠电话号码:0574-87066873
㈡电子邮箱:veichxh@163.com
㈢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