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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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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情况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通知:东银控股于2017年3月20日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18,859,984股的0.83%)质押予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公告日,东银控股持有公司876,659,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4%,其中,限售流通股873,659,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2%。此次股份质押后,东银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73,650,000股,质押股数占其持股总数的99.66%,质押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6.12%。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东银控股本次股份质押系为其子公司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其质押期限为两年。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东银控股及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本次质押期限内,若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相应警戒线时,东银控股不排除补充现金资金、提前督促还款以及提前解除被质押股份等措施避免及减少风险,以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目前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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