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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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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8元(含税);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 股,共计转增16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0,000,000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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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与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从事焦糖色等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1年向下游拓展,开始从事酱油、食醋等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形成了以酱油、食醋等为主的调味品产品系列和以焦糖色为主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系列。公司是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调味品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公司的“千禾”牌酱油主要选用非转基因黄豆、非转基因使用豆粕、有机黄豆、小麦/有机小麦为原料,采用先进的种曲机、管道连续蒸煮、圆盘制曲机等生产设备和工艺,按照高盐稀态发酵工艺,经过长时间发酵而制成纯酿造酱油。公司的“千禾”牌食醋主要采用传统酿造工艺,精选优质糯米、荞麦、小麦、高粱、玉米五种粮食生产的纯酿造食醋,并结合窖藏工艺生产窖醋。“千禾”商标是四川省著名商标,千禾牌酿造酱油、食醋为四川省名牌产品。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焦糖色生产企业,“恒泰”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在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同时,坚持走“专业化、规模化、长远化”的经营道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 计量检测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犹太洁食认证和清真食品认证。

 2、行业发展状况及展望

 作为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调味品行业整体上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明显,周期性特征不突出,行业发展空间较大,发展趋势明朗,主要如下:行业整合加剧,企业规模效应持续显现,优胜劣汰趋势明显,规模化和专业化并购重组渐次展开,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行业层次更加清晰,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及健康意识的提高,高端、次高端增量明显,具有天然、健康特色的产品得以快速发展,盈利能力明显提升;运营渠道多样化,规模企业市场投入力度的加大,渠道运营方式不断多元化,更加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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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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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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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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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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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债券情况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精准产品定位,全力拓展市场

 公司与时代同步,牢牢抓住消费升级带来的产业红利,确定了以原生态自然发酵、零添加、健康美味的产品定位,以极致产品引领消费。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公司有机系列产品、头道原香系列产品、窖醋系列产品、东坡红纯酿酱油等产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好评。

 公司在精耕西南市场并保有领先优势的同时多渠道拓展全国市场。一是“高举高打”,全力突破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强化一线城市的品牌旗帜,加快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发达地级市市场布局,形成自上而下的品牌扩张。二是加强餐饮渠道建设,深化品牌连锁餐饮企业的合作,引领餐饮渠道产品向零添加升级;三是强化电商业务,利用天猫旗舰店、京东自营等优质电商平台,扩宽产品销售渠道,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数量从2015年底的354家增加至800家,营销网络覆盖面和深入度极大提高。

 2、完成募投项目,全国市场发力

 公司于2016年3月7日成功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3,883.41万元用于“年产10万吨酱油、食醋生产线建设项目”、“市场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投入运行。目前,公司正处于大举拓展全国市场的高速发展阶段,公司酱油、食醋等调味品美誉度和知名度不断提高,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肯定,“市场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为公司营销战略实施提供了必要的硬件、软件支持,极大的提高了公司现有市场服务能力;“年产10万吨酱油、食醋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为公司提供了产能保障,助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3、完善管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充分认识到只有健全和完善管理体系,才能保证经营效果与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实用性强,易操作”的原则,深化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财务和信息化管理体系、审计监督体系、品质管理体系、战略投资体系和工程管理体系。

 ⑴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坚决实施岗位能上能下,打通员工晋升通道,建立人才储备机制与措施,明确管理干部进退机制,促进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确保企业健康高速发展。二是完善薪酬和绩效考核,绩效以正激励为主,打破收入平衡,以贡献价值决定收入水平。三是深化逐级培训机制,注重培养员工专业技能、发扬工匠精神,创造人尽其才的工作氛围。

 ⑵财务和信息化管理体系

 公司信息化系统(ERP、CRM系统等)投入运营极大的提高公司信息服务支持水平。一、充分整合了公司内部资源,提高了生产水平和管控能力;二、精准的数据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提高企业快速反应能力和竞争力。三、信息化客户管理系统的应用提升了企业服务质量。

 同时,公司建立健全了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借助信息化平台提高了制度的使用效果和贡献度,强化了财务管控力度。

 ⑶审计监督体系

 公司制定、完善了《千禾味业廉正建设十不准》、《千禾味业员工自律十准则》等行为规范,并与外部合作单位签署了《阳光合作协议》,由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执行督导,通过培训演讲、考试、宣誓承诺等形式全面贯彻落实,在公司内部,公司与经销商、供应商等外部合作单位间营造出清正廉明、积极正向的工作和合作环境。

 ⑷品质管理体系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梳理并完善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查机制,确立了“产品安全、质量至上、客户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和“零质量安全事故”目标的品质文化,将品质管理放到生产管理的首位,品质管理前移,品质管理任务细化到研发部、设备部以及QA、QC管理部,从源头控制保障品质;强化员工素养,通过内部常态化培训等方式牢树品质意识。

 ⑸战略投资体系

 公司明确了专注聚焦调味品行业,“突出发展重点”,优化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升级的战略投资目标,关注与主业高度相关的横向和纵向产业,坚持把握正确投资方向。

 ⑹工程管理体系

 为确保公司扩产、技改项目的建设质量、推进速度和技术工艺的先进性,公司将项目工程部调整为公司一级职能部门,配备专业人才,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系统性保障扩产、技改项目工程的品质与安全。

 4、鼓励创新,实现自我突破

 当今商业时代没有静态,只有动态,公司在守住原则底线的前提下,敢于突破规则,坚持不断创新,为客户、消费者创造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管理办法》、《合理化创新建议管理办法》等创新激励机制,强化全员创新,营造创新环境,促进思维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及装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确保企业在满足、创造、引领消费者需求的过程中不断实现自我突破。

 5、倡导健康美味,加强品牌宣传

 公司不断追求产品自然、健康和极致美味,打造“高品质健康调味品第一品牌”。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健康美味”的品牌定位,持续建立和巩固消费者的品牌认知度,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一是专注产品品质,从研发、采购、生产到包装、服务层层把关,使“优质”、“健康”、“美味”的产品形象深入人心;二是借助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平台树立品牌形象,公司冠名了央视7套美食栏目《时尚大转盘》,并在部分城市地铁、公交投放了广告,提升千禾品牌影响力。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即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恒泰”)、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恒泰”)、石家庄市恒泰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恒泰”)、四川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吉恒”)、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恒泰”)5家公司。因清算注销减少石家庄恒泰。

 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董事长:伍超群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根据预算,预计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03%,其中调味品收入同比增长46.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60.44%。该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2016年度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充分记录了公司三名独立董事2016年度工作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8元(含税);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60,000,000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的对外投资收购事项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2017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编制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为了深入研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前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2017年度-2019年度分红回报规划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可转债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会议召开方式等见公司2017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千禾味业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毅先生主持。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8元(含税);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60,000,000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2017年公司监事薪酬及考核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编制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为了深入研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前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2017年度-2019年度分红回报规划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1、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8元(含税)。

 2、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6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0,000,000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

 公司本次高送转议案经公司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高送转的股东未来6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

 提议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公司控股股东伍超群先生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承诺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时投赞成票。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1、2016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525,548.19元(经审计),提取10%法定公积金8,152,554.8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58,588,421.65元,2016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1,961,415.02元。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8元(含税),占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088,565.58元的30.05%。

 2、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6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0,000,000股。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一)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伍超群先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的《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

 (二)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理由

 控股股东伍超群先生认为: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发布了《2016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0%到60%。同时,其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了解到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进一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8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08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 共计转增160,000,000股。

 伍超群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时投赞成票,且在未来6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表决结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二)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经过审慎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近年来保持较快增长,盈利水平良好,适度分红后的留存收益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生产经营需要,本次现金分红有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和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经营的信心;此外,公司上市后账面累积的资本公积金余额较大,但股本和流通盘较小从而导致公司股票流动性较差,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回馈股东,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高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可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了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增强了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公司对此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公司董事伍超群、伍学明、刘德华、伍建勇、何天奎均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承诺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本次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之前6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二)提议股东伍超群先生在未来6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刘德华、何天奎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即刘德华减持不超过63,550股;何天奎减持不超过50,840股),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17年3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2个月限售期股(共计26,595,136股)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3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7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7,6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28,765,899.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8,834,100.0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1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CDA1005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33,045.1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7.06万元 (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67.58万元,募集资金理财收入41.1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6年3月15日,公司、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33,045.1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7.06万元 (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67.58万元,募集资金理财收入41.17万元)。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见本公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已使用17,560.23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经公司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17,560.23万元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具体情况见公司2016年3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低风险、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41.17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历次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市场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10月26日结项,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93.40万元用于年产10万吨酿造酱油、食醋生产线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于2016年12月31日全部结项,董事会同意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7.0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千禾味业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千禾味业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以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可供本公司及本公司全部全资子公司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额度由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不设置其他抵/质押担保。

 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2017-03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1日

 至2017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12、13(13.01—13.20)、14、15、18、19、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1、12、13(13.01—13.20)、14、15、18、19、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3、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17年 4 月 10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且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

 投票。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17 年 4月10 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上述时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 千禾味业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人:吕科霖、王晓锋

 (二)联系电话:028-38568229

 (三)传真电话:028-38226151

 (四)邮箱:irm@qianhefood.com

 (五)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 千禾味业董事会办公室

 (六)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形式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0日,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来的《关于持股形式变动的告知函》,2017年3月7日,眉山市天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眉山天道”)、眉山市永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眉山永恒”)经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坡分局核准([眉工商东]登记内注核字[2017]第1076号、第1077号)正式解散。日前,原通过眉山天道、眉山永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伍学明、刘德华、何天奎,离任董事会秘书朱云霞,监事徐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非交易性过户。

 眉山天道、眉山永恒解散且股份过户完成后,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伍学明、刘德华、何天奎,离任董事会秘书朱云霞,监事徐毅变更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数量不变。上述董事、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仍将严格遵守有关减持承诺,即“在本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任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同时,伍学明仍将严格遵守其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减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名称及方式: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600.00万元(含35,6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禾味业”)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600.00万元(含35,6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超群先生将其合法拥有的千禾味业(603027.SH)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债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出质人伍超群与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千禾味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质押合同”):

 1、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及法律关系

 质押担保的主债权为公司本次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600.00万元(含35,600.00万元)的可转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代理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全体债券持有人为募集说明书项下的债权人及股份质押担保合同项下质押权益的受益人,本次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质权人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行使相关质押权益。

 股份质押担保合同所述的质权,是指在债务人不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支付本期可转债的利息或兑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时,债券持有人享有就股份质押担保合同项下的质押股票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本次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不意味着其对本期可转债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承担任何担保或者赔偿责任。

 2、质押数量

 (1)初始质押数量

 初始质押的千禾味业股票数量=(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160%)/首次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

 (2)后续质押数量

 ①质押物市场价值下降,追加质押的情形

 在质权存续期内,如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20%,质权人代理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在30个工作日内追加质押物,追加的资产限于千禾味业人民币普通股,追加质押后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办理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得低于当期未偿还债券本息总额的160%,追加质押的具体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追加质押的股份数量=(当期未偿还本息总额×160%)/办理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追加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

 在出现上述须追加质押物情形时,出质人伍超群保证追加提供相应数量的千禾味业人民币普通股作为质押标的,以使质押资产的价值符合上述规定。

 ②质押物市场价值上升,解除质押的情形

 在质权存续期内,如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超过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200%,出质人有权请求对部分质押股票通过解除质押方式释放,但释放后的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得低于当期尚未偿还债券本息总额的160%,具体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解除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当期未偿还本息总额×160%)/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

 出质人伍超群保证在股份质押合同签署后,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置其他质押权、优先权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未经质权人代理人书面同意,不得采取转让该质押股权或作出其他损害质权人权利的行为。

 在股份质押合同签订后及本期可转债有效存续期间,如千禾味业进行权益分派(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出质人所持千禾味业的股份增加的,出质人应当同比例增加质押股票数量。

 在股份质押合同签订后及本期可转债有效存续期间,如千禾味业实施现金分红的,上述质押股票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作为股份质押担保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出质人有权领取并自由支配。

 (2)质押期间

 质押期间为自股份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权登记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时点中的较早者:(1)本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全部行使换股权;(2)本次可转换债券本息全额付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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