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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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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临2017-006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04月05日10点00分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19层1901-1903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签订<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及拟定重整投资人协议>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许佳明、杨海俊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 5月 11日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后的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核实。

 (四)登记时间:2017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五)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19层1901-1903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19层1901室

 联系电话:0756-2660313、0755-83553688、13686830506;

 传真:0755-83333797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何进、李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月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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