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04月05日10点00分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19层1901-1903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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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签订<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及拟定重整投资人协议>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许佳明、杨海俊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 5月 11日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后的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核实。
(四)登记时间:2017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五)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19层1901-1903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19层1901室
联系电话:0756-2660313、0755-83553688、13686830506;
传真:0755-83333797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何进、李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月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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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