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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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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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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涉及的我国、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包括本公司的市场份额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司从上述来源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存在潜在偏差,或市场管理存在差异,或基于其它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和国外所编制的其他资料不一致。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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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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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由原石家庄科林自动化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1年7月28日,科林有限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11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5月31日,科林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7,494,368.72元,按2.6301:1的折股比例折成股本56,080,000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608万元。2011年9月6日,中兴华富华对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1)第2202004号《验资报告》。2011年9月22日,公司依法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101000013860,法定代表人为张成锁。2012年6月8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130101000013861。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由科林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原科林有限的全体股东即为公司的发起人,整体变更时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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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承继科林有限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3,334万股新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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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股东刘静波已于2016年4月12日去世,公司将待作为遗产的股权分割完毕,并于继承人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后办理后续股东变更事宜。

 注[2]:股东郑雅辉已于2016年9月4日去世,公司将待作为遗产的股权分割完毕,并于继承人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后办理后续股东变更事宜。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所有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所有机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该项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放弃。

 (三)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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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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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中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六)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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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公司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智能电网业务领域,专业从事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和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齐全的少数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电网智能电网配电、变电和用电建设领域。公司2010年被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软件企业”、2013年被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行业智能电网建设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通过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和深入挖掘用户的需求,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智能电网变电、配电、用电设备、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产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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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销售中心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售前售后服务、组织验收等工作。公司构建了面向全国的营销体系,在全国28个主要省、市、自治区设立了营销网点,配备一百多名专业的销售代表,提供直接销售及售后服务。除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外,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依靠销售人员直销,通过参与产品招投标及续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主要采取分销模式。

 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销售对象为各级电力公司及各行业大型客户。随着我国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电力设备的采购主要采用招标方式。招标形式一般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一般指客户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的网站(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吸引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客户根据投标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供货进度等,综合考虑厂商报价及其技术实力、商业资质等因素后确定中标厂商、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一般指客户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3家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竞争。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搜集客户在指定的相关网站发布的招标信息,由销售中心根据招标产品的技术、公司资质业绩条件等确定投标产品。

 此外,还存在少量客户对某些产品有着特殊的个性化需求,其直接与公司进行技术沟通,并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按照其要求组织生产和供货。

 (四)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

 公司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有柜体、高低压元件、铜排、芯片、载波模块、开关散件、表壳、太阳能电池板、电池、线路板等。公司所需原材料国内市场供应充足,原材料主要供应商在行业内不具有垄断地位,不存在依赖个别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五)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智能变电设备细分市场

 在智能电网变电设备细分领域,分为1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市场和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中低压市场,两个市场呈现出不同的竞争态势。在1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市场,市场容量相对较小,进入该领域的资金门槛和资质壁垒较高,主要为外资厂商以及国内大型生产企业所占据。在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中低压市场,市场容量相对较大,客户对产品的性能需求多样化,企业进入的资金门槛和成本相对较低,国内有上百家企业从事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等变电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公司智能电网变电设备主要为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等。在此领域内,国内多数生产厂家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公司是国内第一批成功研发微机继电保护和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厂家之一,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在河北省保持了优势地位。

 2、智能电网配电设备细分市场

 我国智能电网配电领域建设起步晚、基础较为薄弱,随着智能电网配电领域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加,配电自动化建设从最开始的5个试点城市扩充到2014年的78个城市,逐渐成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内主要的增量市场之一。智能电网配电领域的竞争主要集中于配电自动化产品,市场参与者众多,市场份额相对分散。在试点初期,配电自动化主站和终端均为省级电网公司试点招标为主,不同地区的市场差异较大,企业参差不齐。2014年上半年,国家电网开始推行配网标准化建设,首次将配电自动化主站和配电自动化终端纳入集中招标范围,内容包括23个配电主站和35,009个配电自动化终端。

 公司智能电网配电设备主要产品为配电自动化主站和配电自动化终端。

 2009年,国家电网启动新一轮配网自动化建设。2014年之前配网自动化主要是在部分核心城市试点,由于尚无统一标准,因此由各试点省市进行自主招标,市场需求仍处于导入期。在试点期间,公司配电自动化终端在河南、甘肃、江西、山东等省电力公司多次中标,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进入2014年上半年,国家电网开始推行配网标准化建设,首次将配电自动化主站和配电自动化终端纳入集中招标范围,开展了2014年配网自动化协议库存集中招标。此次招标内容包括8个省电力公司的23个配电主站和20个省电力公司的3.5万个配电自动化终端,并且对终端招标对单个投标主体设置了10%的中标份额限制,有一百二十多个厂家参与投标,竞争十分激烈。公司的配电自动化终端中标3440台,中标数量占国网招标总数的9.83%,位列所有中标厂商的第1位。

 2015年,国网对配电自动化终端进行第二次集中招标,此次招标内容包括20个省电力公司2.99万台配电自动化终端,公司的配电自动化终端中标15个省电力公司的2,987台,中标数量占国网招标总数的9.99%,位列所有中标厂商的第1位(根据《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配电自动化终端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配电自动化终端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标公告》计算。)。

 3、智能电网用电设备细分市场

 在智能电网用电设备细分领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终端、高低压费控系统、智能电能表是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省网公司开展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与试点,但由于各地经济状况和地理环境的不同,电力公司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电能表等产品选择和技术标准有很大的差异,产品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含量参差不齐。

 2009年开始,国家电网公司统一了智能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智能电网用电设备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开始对智能电能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这对投标企业的技术和生产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资质要求,提高了参与招标的准入门槛。

 公司智能电网用电设备主要包括高低压费控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终端和智能电能表等产品。公司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终端、高低压费控系统在河北省范围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以高低压费控系统为例,自国家电网公司在部分省市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试点以来,河北省电力公司范围内有石家庄等5个地区开展了高低压费控系统试点安装工程。

 公司是河北省首家入围国家电网智能电能表集中采购名单的企业。自2012年首次在国家电网智能电能表集中采购中标以来,公司中标份额、业内排名逐年稳步上升。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智能电能表供货区域已覆盖17个省、累计销售数量达到400多万只。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已在巴基斯坦、尼日利亚、肯尼亚等国签订供货合同,成为行业内发展较快的厂家之一。

 4、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细分市场

 公司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主要为40.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智能高压真空断路器、高压真空断路器、高低压成套设备和箱式变电站、环网柜等。该细分领域市场需求量大,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区域性特点比较明显。

 2010年以来,公司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得到快速的发展,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32.73%,增长速度高于行业的平均增长速度。公司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的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河北,在满足河北省电力用户需求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区域,相继在国家电网以及山西、江西、黑龙江等地区中标,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5、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细分市场

 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主要应用于38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光伏发电领域,设备主要包括光伏组件、汇流箱、配电箱、智能采集终端及逆变器。该细分领域市场需求量大,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区域性特点比较明显。

 2016年以来,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业务发展速度较快,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河北,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区域,相继在山西、山东、河南、浙江等地区中标光伏农村扶贫项目以及工商业用户屋顶项目,光伏业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楼、生产厂房、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等。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22,982.99万元,累计折旧5,216.16万元,账面价值17,766.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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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产及建筑物

 (1)已办妥产权证明房产及建筑物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拥有的已办妥产权证明的房屋建筑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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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正在办理产权证明房产及建筑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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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前,公司拥有的上述房产所有权正在办理过程中,不存在抵押等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2、租赁房产

 本次发行前,公司及子公司共承租房产5处,公司及子公司共承租房产6处,用于办公场所,建筑物租赁面积合计为919.10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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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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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土地使用权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拥有3宗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人均为公司,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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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第2宗“鹿国用(2012)第02-2317号”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支行,用于2,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抵押期限自2013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2日,《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13100620130001154。

 (五)商标

 本次发行前,公司拥有7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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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专利

 本次发行前,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63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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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软件著作权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取得软件著作权87项,权利取得方式均为原始取得,权利范围均为全部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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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第53项软件著作权为公司与邯郸供电公司共有全部权利。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和董彩宏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因此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和董彩宏于2015年4月8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与接受劳务等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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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上述偶发性的关联交易没有产生利润,不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履行合法程序方面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12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交易条件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价格。关联交易的金额以及占同类交易总额的比例均较小,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虚构收入、操纵利润、压缩成本等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位:万元,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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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状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宏。本次发行前,前述5人共同持有本公司42.72%的股份,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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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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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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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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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依据中兴华出具的中兴华核字(2017)第010001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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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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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下转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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