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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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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17-008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信雅达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9月,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方案,交易对方承诺标的资产科匠信息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00.00万元、4,2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在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时,未同时披露关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的鉴证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请你公司对如下事项予以核实并披露。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3年内,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就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请你公司说明未披露专项审核意见的原因和依据,并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在2017年3月20之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及时、积极地对《问询函》所述相关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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