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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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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7-018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15:00-2017年3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主持人:董事长苏中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数为180,219,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为175,838,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数为4,380,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下表中股东类别全体股东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事项议案,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应、殷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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