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17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吕钢先生函告,获悉吕钢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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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16年5月23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方案,本表及下文所述股东的持股情况及质押(或解除质押)情况均按照转增后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吕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为148,018,99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16%;其累计已质押公司股份95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1%。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