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临2017-033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15日、16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9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内容,需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你公司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涨跌幅情况,分析公司相关指标的合理性,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二、本次重组,公司将收购云克科技100%股权,增值率约3,000%,且承诺期间的年增长率为30%以上。请公司充分揭示标的资产可能面临的相关行业和经营风险,并就增值率和未来盈利的可实现性予以重点风险提示。

 三、请你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在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有,请详细披露。

 四、请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已披露的公告是否存在需要补充公告的情形。”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需在2017年3月20日之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正在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以及上述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进行必要的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询证核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尽快完成核查工作,及时披露相关核查结果并申请股票复牌。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