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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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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122418 证券简称:15盛和债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仁南街298号(大鼎世纪广场一号楼)大鼎戴斯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泽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厚兵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宝川、李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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