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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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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71号《关于核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692,3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4,000,004.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961,692.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8,038,311.98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的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的天衡验字(2014)000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07年12月28日,公司制定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

 2014年4月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就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2016年3月实施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2,695.85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剩余待支付的工程款1,138.12万元留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3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已支付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为6,087,676.55元(包括利息收入),节余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因此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该节余资金划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至此,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开设的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都为0.00元。近日,公司已办理了前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就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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