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包括中期票据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15亿元,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详见公司公告2016-072)。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137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4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