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2017年1月23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函告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并提出增持计划:许德来先生或其控制的中珠集团拟在未来2个月内,当公司股价低于21.00元/股价格时,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7,117,391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总增持数量不超过14,234,7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2017年3月1日,中珠集团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兴业信托·兴津浦鑫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通过认购“兴业信托·兴津浦鑫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 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7日,“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4,28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0.60%,约占增持计划股份数量下限的60%。
2017年3月17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及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的《关于增持中珠医疗公司股票进展函》,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7日,中珠集团认购的“兴业信托·兴津浦鑫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4,28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0.60%。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珠医疗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或其控制的中珠集团。
2、截至2017年2月28日,许德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1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8%,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0,105,3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52%;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13,521,6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行业前景和公司自身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证券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以自身或其控制的中珠集团名义,当公司股价低于21.00元/股价格时,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7,117,391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总增持数量不超过14,234,7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珠医疗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号)。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公司已于2017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中珠医疗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号),中珠集团拟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通过认购“兴业信托·兴津浦鑫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2、2017年3月1日,中珠集团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兴业信托·兴津浦鑫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中珠集团认购“兴业信托·兴津浦鑫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的一般级份额,优先级信托资金规模与一般级信托资金规模的比例不超过2:1;总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75亿元,受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信托规模上限;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的事务管理类信托;本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将扣除应承担的税、费后投资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增利42号”),本信托计划的全体委托人一并同意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增利42号”的投资顾问,由其提供投资建议、经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确认最终进行证券投资、银行存款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信托计划有效存续期同信托期限,信托期限为24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成立满1个信托年度一年之后可提前终止;全体委托人共同指定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补仓义务人、差额补足人;本信托计划通过单一资金信托持有股票而获得的标的股票表决权由中珠集团行使。
3、2017年3月15日开始增持,“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2,574,628股,占公司总股本0.36%,平均成交价格约为20.38元/股。
2017年3月16日,“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69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平均成交价格约为20.68元/股。
2017年3月17日,“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1,0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4%,平均成交价格约为20.87元/股。
综上,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7日期间,中珠集团认购的“兴业信托·兴津浦鑫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28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0.60%,约占增持计划股份数量下限的60%,增持金额87,960,136.19元(含税费),平均成交价格约为20.55元/股。
本次增持实施后,“云信增利4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增持本公司股份4,28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0.60%,许德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1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8%,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0,105,3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52%;上述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17,802,7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60%。
4、实际控制人或中珠集团表示将按照2017年1月24日披露的《中珠医疗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信托计划实施后可能存在因未能及时补仓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珠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资料
1、《关于增持中珠医疗公司股票进展函》。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