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应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年度报告全文的释义章节。
1.2董事会建议: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89,620,455股为基础,(1)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0.46元/股(含税),共计人民币9,149百万元(含税);(2)派发特别股息现金人民币2.51元/股(含税),共计人民币49,923百万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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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介绍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煤炭、发电、铁路、港口、航运、煤化工一体化经营模式是本集团的独特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本集团的发展战略目标是“建设世界一流的清洁能源供应商”。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6年,煤炭行业积极推动供给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在市场和产量调节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煤炭供需严重失衡的局面得到改善。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好于去年,但因火电供应能力相对过剩、发电成本上升。
按销售量计算,本集团是中国乃至全球第一大煤炭上市公司,2016年本集团煤炭销售量达到394.9百万吨。按发电机组装机规模计算,本集团位居中国电力上市公司前列,于2016年底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6,288兆瓦。
2.3主要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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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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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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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2016年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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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情况
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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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股股东户数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信息披露,为合并普通证券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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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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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5.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我国煤炭行业供需趋于平衡,电力行业竞争加剧。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形势,中国神华精心组织,狠抓市场开拓,优先安排煤炭下水销售,做好电力营销,提高运输资产利用效率,强化成本管控,完成了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
全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39,332百万元(2015年:32,088百万元),同比增长22.6%;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12百万元(2015年:16,144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142元/股(2015年:0.812元/股),同比增长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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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根据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情况,对2016年度经营目标进行了调整。
本集团2016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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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关于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5.2.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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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项为神华财务公司对除本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产生的存贷款及利息、手续费、佣金等项目的现金流量。
1、 收入和成本
(1)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2016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4%,主要影响因素有:
①本集团发挥自有运力,加大外购煤销售力度,2016年度实现煤炭销售量394.9百万吨(2015年:370.5百万吨),同比增长6.6%;受市场回暖影响,煤炭平均销售价格317元/吨(2015年:293元/吨),同比增长8.2%;
②本集团2016年度实现售电量220.57十亿千瓦时(2015年:210.45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受上网侧电价下调影响,本集团平均售电电价307元/兆瓦时(2015年:334元/兆瓦时),同比下降8.1%;
③物资贸易业务量下降。
(2)成本变化因素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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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本集团营业成本同比增长0.3%。其中:
①外购煤成本同比增长52.3%,主要原因一是本集团加大外购煤销售力度,外购煤销量同比增长34.7%,二是受下半年煤价上涨影响,全年外购煤平均采购成本同比有所上升;
②运输费指本集团通过外部铁路、公路、船舶运输及使用外部港口等产生的费用。2016年同比下降16.6%,主要原因是通过国铁的运输量下降;
③其他成本同比下降25.7%,主要原因是物资贸易业务量下降。
(3)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运营模式为煤炭生产→煤炭运输(铁路、港口、航运)→煤炭利用(发电及煤化工)的一体化产业链,各分部之间存在业务往来。以下分行业的营业收入、成本等均为各分部合并抵销前的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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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本集团煤炭、发电、运输及煤化工分部经营收益(合并抵销前)占比发生较大变化,由2015年的14%、52%、32%及2%变为2016年的33%、26%、40%及1%。主要原因:
①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促进煤炭市场供需趋于平衡,煤炭销售量价齐升,以及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物资贸易业务量下降,导致煤炭分部经营收益大幅增长;
②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下调以及燃煤采购价格上升,导致发电分部经营收益大幅下降;
③受益于煤炭销售量增长及大物流战略的实施,自有铁路、港口的煤炭及非煤货物运量增长,导致运输分部经营收益大幅增加。
(4)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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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销售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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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主要客户中,对关联方的销售收入为11,481百万元,占本年度营业收入的6.3%。
(6)主要供应商
本报告期,本集团对前五大供应商的总采购额为14,340百万元,占本年度总采购额的14.4%。其中对关联方的采购额为6,484百万元,占本年度总采购额的6.5%。
2、 费用
财务费用:2016年同比增长8.4%,主要原因是巴准、准池铁路等项目于2015年投运导致2016年资本化利息减少,从而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费用增加。
3、 其他利润表项目
(1) 税金及附加:2016年同比增长18.7%,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原计入管理费用的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自2016年起计入税金及附加;以及煤炭价格上升导致资源税及相关附加税增加。
(2) 资产减值损失:根据2016年底资产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对因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拆除的电力机器设备、已关停的福建能源公司龙岩电厂的发电装置及相关设备、部分存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
(3) 投资收益:2016年同比下降53.1%,主要原因是联营的发电企业收益减少,以及对外贷出款项收益同比减少。
(4) 营业外收入:2016年同比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发电、运输业务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5) 营业外支出:2016年同比增长113.0%,主要原因是公益捐赠增加。
(6) 所得税费用:2016年同比下降4.7%,2016年平均所得税率24.1%(2015年:29.7%),下降5.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享受优惠税率较多的煤炭分部利润占比上升,享受优惠税率较少的发电分部利润占比下降;以及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行性差异较去年减少。
4、 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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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本集团研发投入同比下降25.3%(2015年:770百万元)。本年研发支出主要用于数字矿山关键设备研制、矿井运输与调度系统、粉煤灰综合利用、矿区水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研究。
1、现金流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6年净流入同比增长47.8%。其中:神华财务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0,681百万元(2015年:净流入9,065百万元),同比变化217.8%,主要原因是神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减少。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同比增长99.7%,主要原因是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的增加额较去年大幅减少,以及支付的税费减少。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6年净流出同比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增加。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6年净流出同比下降20.2%,主要原因是2016年股息支付现金减少;以及2015年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
5.2.2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根据2016年底资产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对因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拆除的电力机器设备、已关停的福建能源公司龙岩电厂的发电装置及相关设备、部分存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共计2,807百万元。
5.2.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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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16年末,本集团受限资产余额为6,933百万元,主要是神华财务公司存放于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为获得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等。本集团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的情况。
5.2.4 分行业经营情况
1、煤炭分部
(1)生产经营及建设
本集团生产及销售的煤炭品种主要为动力煤。2016年,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本集团积极应对产业政策和市场变化,依规适时调整产量,通过提质量、调结构增强煤炭分部盈利能力。全年本集团商品煤产量达289.8百万吨(2015年:280.9百万吨),同比增长3.2%;完成掘进总进尺38.0万米(2015年:56.4万米),同比下降32.6%,其中神东矿区完成掘进进尺36.6万米(2015年:54.7万米),包头矿区完成掘进进尺1.4万米(2015年:1.7万米)。动力煤发热量持续提升,全年商品煤平均发热量达5,003千卡/千克,同比增长36千卡/千克。煤炭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硫环保煤及高附加值特种煤产量占比进一步提高。
神东矿区科学组织煤炭生产和装车外运,针对市场需求优化生产和装车,最大限度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准格尔矿区通过提质增效、块煤销售、精准装车、协同开采增加效益。胜利、神宝及包头矿区以市场和效益为导向组织煤炭生产工作。
核定生产能力8.0百万吨/年的郭家湾煤矿正式投产,铁路专用线建设稳步推进;核定生产能力3.0百万吨/年的青龙寺煤矿矿井建设按计划推进,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
2016年本集团各煤炭品种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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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本集团煤炭勘探支出(即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源勘探和评价有关的支出)约0.25亿元(2015年:0.96亿元),主要是澳洲沃特马克项目及国华印尼南苏一期煤电项目相关支出;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出约45.51亿元(2015年:35.39亿元),主要是神东、准格尔及神宝矿区煤炭开采、支付采矿权价款、购置固定资产等相关支出,以及郭家湾、青龙寺矿的开发支出。
本集团拥有独立运营的铁路集疏运通道,集中分布于自有核心矿区周边,能够满足核心矿区的煤炭外运。
(2)煤炭销售
本集团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煤炭生产由各生产企业负责,煤炭销售主要由神华销售集团统一负责,用户遍布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2016年,本集团采取多项措施应对市场波动,增加煤炭资源采购渠道,加大“海进江”、清洁煤市场开发力度,积极开展煤炭贸易,实现煤炭销售量394.9百万吨(2015年:370.5百万吨),同比增长6.6%。其中,国内煤炭销售量386.2百万吨,占同期全国煤炭销售量31.8亿吨的12.1%。
为实现一体化运营效益最大化,本集团增加下水煤销量,优化煤炭调运,提升自营港口装船量。全年港口下水煤销量达226.4百万吨(2015年:203.8百万吨),同比增长11.1%。通过黄骅港、神华天津煤码头两个自营港口下水的煤炭占本集团港口下水煤总量的87.5%,同比上升13.0个百分点。
本集团通过自主开发的神华煤炭交易网(https://www.e-shenhua.com)增加煤炭销售渠道和采购量,有效降低成本。2016年本集团通过神华煤炭交易网实现的煤炭销售量达191.4百万吨,煤炭采购量为10.2百万吨。
下半年动力煤价格止跌回升,本集团2016年实现平均煤炭销售价格317元/吨(2015年:293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8.2%。
①按销售区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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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中的煤炭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2016年公司对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销售量为35.3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9.1%。其中,最大客户销售量为9.0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2.3%。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主要为煤炭、电力及煤炭贸易公司。
②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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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煤炭分部对本集团内部发电分部、煤化工分部的煤炭销售量占比分别为21.6%和1.0%,较上年分别下降了1.2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公司对内部发电分部、煤化工分部和外部客户销售煤炭采用统一的定价政策。
(3)安全生产
2016年本集团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继续在全集团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持续推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对煤矿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及重点督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016年,本集团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
煤炭安全生产情况详见本集团《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4)环境保护
2016年,本集团继续创新煤炭开采技术,加强煤矿环保制度建设,提高清洁煤生产能力;积极推动生态矿区和环保矿井建设,通过水资源保护利用、减尘降耗、生态建设与恢复治理、环保风险排查以及建立矿区生态治理资金等保障措施促进煤矿绿色发展。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本集团煤炭分部全年投入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资金1.17亿元,投入节能环保专项资金2.35亿元,缴纳排污费0.50亿元,利用矿井水72.53百万吨。2016年末,公司“预提复垦费用”余额为25.49亿元,为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煤炭环境保护情况详见本集团《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煤炭资源
于2016年12月31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240.1亿吨,比2015年底下降1.2%,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154.3亿吨,比2015年底下降2.0%;JORC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88.5亿吨,比2015年底上升8.7%,主要是公司于2016年委托合资格专业机构对公司下属煤矿的JORC标准煤炭可售储量进行全面重新评估,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煤炭可售储量有所增加,胜利矿区煤炭可售储量有所减少。
单位: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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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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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矿区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硫分、灰分,受地质条件、开采区域、洗选加工、运输损耗及混煤比例等因素影响,上述数值与矿区个别矿井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致。
(6)经营成果
①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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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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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销售的煤炭主要为自有煤矿生产。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充分利用铁路运力,本集团还在自有矿区周边、铁路沿线从外部采购煤炭,用以掺配出不同种类、等级的煤炭产品后统一对外销售。由于煤炭产品种类较多、外购煤的掺配比例不同等原因,无法准确按煤炭来源(自产煤和外购煤)分别核算煤炭销售收入、成本及毛利。
③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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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68%;(2)生产辅助费用,占11%;(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税费、地方性收费等,占21%。
④外购煤成本
本公司销售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贸易的煤炭。
2016年,本集团外购煤销售量达109.4百万吨(2015年:81.2百万吨),同比增长34.7%,占公司煤炭总销售量的比例由2015年的21.9%上升到27.7%。全年外购煤成本为26,286百万元(2015年:17,264百万元),同比增长52.3%,主要是本公司根据煤炭市场供需情况调增了外购煤的销售量,以及煤炭采购价格上升。
2、发电分部
(1)生产经营
2016年,在全国火电市场整体低迷的形势下,本集团利用清洁发电优势,加大营销力度,抢发电量。全年实现发电量236.04十亿千瓦时(2015年:225.79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实现总售电量220.57十亿千瓦时(2015年:210.45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5,919.8十亿千瓦时的比例为3.7%。
本集团继续推动煤电清洁发展,大力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超低排放”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占比保持行业领先水平。京津冀地区全部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国华寿光、柳州电厂建成投产,分别为山东、广西两省首个“超低排放”电厂。
本集团积极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交易电量特别是向用户直供电量较去年大幅提升。2016年本集团直供电销售量约42.3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19%,占总售电量的比例上升约10个百分点。神华富平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成为国家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电网建设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神华广东售电公司成立。
发电分部发挥内部市场作用,与煤炭、运输分部协同做好电厂煤场管理和燃煤中转接卸。全年发电分部耗用中国神华煤炭88.0百万吨,占耗煤总量的比例为89.0%。
(2)电量及电价
①按电源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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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经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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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6,288兆瓦,比上年末增长4.0%,占全社会发电总装机容量16.5亿千瓦的3.4%;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4,417兆瓦,占本集团总装机容量的96.7%。
单位: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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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小火电机组关停计划,福建能源公司所属龙岩电厂4×135兆瓦燃煤机组于2016年底关停,但保留3年计划电量指标供出让替代。
(2)发电设备利用率
2016年全社会电力消费增速有所回升,但受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大幅增长及火电机组装机容量增加的影响,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继续下降。全年本集团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4,428小时,同比下降203小时,比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4,165小时高263小时。发电效率持续改善,发电厂用电率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循环流化床机组装机容量6,484兆瓦,占本集团燃煤机组装机容量的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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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保护
发电分部积极实施节能、降耗、减排的“绿色发电”改造,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全年共投入节能环保资金21.38亿元,其中环保投入11.05亿元;缴纳排污费0.2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国内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改造,已经运行脱硝设备并验收完毕的燃煤发电机组占比达到100%,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继续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新建或改造共计36,770兆瓦66台“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占本集团燃煤发电装机容量的67.6%。全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售电标准煤耗为315克/千瓦时,较去年下降3克/千瓦时。
(4)资本性支出
2016年,本集团发电分部完成资本开支178.3亿元,主要用于神华国华江西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新建工程(2×1,000兆瓦)、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一体化发电厂工程(2×1,000兆瓦)、神华巴蜀江油燃煤机组新建工程(2×1,000兆瓦)、国华宁东二期扩建工程(2×660兆瓦)等,以及电厂环保技术改造支出。
(5)经营成果
①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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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售电收入及成本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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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售电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成本构成。2016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225.5元/兆瓦时(2015年:217.0元/兆瓦时),同比增长3.9%,主要是燃煤电厂煤炭采购成本上升,以及新增计提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影响。
③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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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分部
(1)生产经营
巴准、准池铁路投运后,公司整体铁路运输能力大幅提升,运输紧张局面得到明显缓解。2016年,铁路分部充分发挥服务一体化运行的作用,有力保障主业煤炭运输,实施大物流战略,对外开放运输业务,开拓社会煤炭运输市场,积极开展非煤运输。进一步加大2万吨组合列车和“3+0”单元万吨列车开行对数,包神南线、神朔等运输主通道能力利用率达90%以上。巴准铁路完成运输量约10.2百万吨,准池铁路完成运输量约40.4百万吨。公司自有铁路全年运输量创历史新高,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244.6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22.2%;其中,为第三方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周转量为21.8十亿吨公里(2015年:17.6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23.9%,为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为4,174百万元(2015年:3,420百万元),同比增长22.0%。
(2)项目进展
报告期内,黄大铁路建设持续推进,预计2018年下半年完工。受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影响,阿莫铁路暂缓建设,建设工期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3)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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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铁路分部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产生的收入为29,356百万元(2015年:23,812百万元),同比增长23.3%,占铁路分部营业收入87.6%(2015年:87.4%)。
2016年铁路分部的单位运输成本为0.053元/吨公里(2015年:0.056元/吨公里),同比下降5.4%,主要是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大幅增长。
2、港口分部
(1)生产经营
2016年,港口分部落实大物流战略,强化上下游对接,提高卸车装船效率,确保一体化稳定运行。按照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本集团进一步加大通过自有港口下水销售的煤炭量,自有港口下水煤量占本集团港口下水煤总量的比例由上年的77.8%提高到88.9%。全年经黄骅港下水销售的煤炭为158.6百万吨,同比增长42.1%;经神华天津煤码头下水销售的煤炭为39.5百万吨,同比下降2.0%。非煤业务增长较快,完成散杂货、油品吞吐量超过千万吨。
(2)经营成果分析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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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港口分部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产生的收入为4,465百万元(2015年:3,452百万元),同比增长29.3%,占港口分部营业收入的88.6%(2015年:91.6%);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成本为1,936百万元。
3、航运分部
(1)生产经营
航运分部加强自有船舶管理和船舶调运,积极配合煤炭销售工作,紧密服务于一体化运营。全年航运货运量达到79.2百万吨,航运周转量达到63.0十亿吨海里。
(2)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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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0.027元/吨海里(2015年:0.027元/吨海里),同比持平。
4、煤化工分部
(1)生产经营
本集团煤化工业务为包头煤化工公司负责运营的煤制烯烃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及其他少量副产品(包括工业硫磺、混合碳五、工业丙烷、混合碳四、工业用甲醇等)。煤制烯烃项目的甲醇制烯烃(MTO)装置是国内首创的大规模甲醇制烯烃装置。
2016年本集团聚乙烯、聚丙烯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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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成果分析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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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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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分部耗用的煤炭全部为神华煤,2016年共耗用4.0百万吨,较上年的4.2百万吨下降4.8%。烯烃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2016年4月初,煤制烯烃项目各装置停产,进行为期约1个月的系统大检修,导致烯烃产品产量下降。
2016年,包头煤化工公司的环保投入约27百万元,主要用于脱硫、节水装置改造。报告期内,煤制烯烃项目达标排放,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2.5 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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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2016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179,859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98.2%。受煤炭销售量和国内煤价上升、运输业务量增长等影响,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同比增长2.7%。受煤炭出口量大幅增加的影响,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同比增长68.5%。
2016年,本集团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大国际化探索力度。国华印尼南苏一期煤电项目(2×150兆瓦)实现稳定运行;印尼南苏1号煤电项目(2×300兆瓦)获得印尼现场许可批复,开展建设准备工作;印尼爪哇7号煤电项目(2×1,000兆瓦)融资工作已完成,获得印尼环境许可、建设许可等批复,进度符合整体计划。美国页岩气项目的29口气井中有17口井处于生产阶段,报告期生产神华权益气量3.3亿立方米。澳洲沃特马克项目继续推进探矿权更新等工作。其他境外项目按照稳妥原则开展工作。
5.3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5.3.1 2017年度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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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煤炭价格回升等因素影响,预计本公司2017年1-3月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同比增幅可能达到或超过50%。
以上经营目标及预计会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5.3.2 2017年度资本开支计划
单位:亿元
■
2016年资本开支总额为293.8亿元,主要用于(1)发电分部:神华国华江西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新建工程、国华宁东二期扩建工程、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一体化发电厂工程、富平热电项目等建设;(2)煤炭分部:神东、准格尔等矿区煤炭开采、补缴采矿权价款,以及青龙寺煤矿及选煤厂建设;(3)运输分部:黄大铁路建设、准池沿线工程及神朔万吨列车扩能项目等。2016年资本开支总额超出年度计划的部分,主要是神东、准格尔、宝日希勒矿区部分矿井补缴采矿权价款,以及珠海煤码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基于从严控制投资规模、兼顾重点项目建设连续性的原则,本公司董事会批准2017年资本开支计划总额不超过350亿元(不含股权及资产收购),并分批实施。2017年第一批资本开支计划为169.5亿元。煤炭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维持产能及技术改造等支出约14.1亿元,用于设备购置的支出约2.7亿元,用于已获审批新煤矿建设的支出约0.8亿元。发电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新建及续建项目建设(含设备采购)的支出约102.9亿元,用于电厂“超低排放”等环保性技术改造的支出约6.6亿元。
本集团2017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6利润分配预案
本集团2016年度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12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142元/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为24,910百万元,基本每股盈利为1.252元/股。于2016年12月31日,企业会计准则下可供本公司股东分配的留存收益为153,846百万元。
董事会建议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89,620,455股为基础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0.46元/股(含税),共计9,149百万元(含税),为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3%,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的36.7%。
董事会建议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89,620,455股为基础派发特别股息现金人民币2.51元/股(含税),共计49,923百万元(含税),占企业会计准则下2016年12月31日可供本公司股东分配的留存收益153,846百万元(未扣除2016年度末期股息预案金额9,149百万元)的32.4%。
§7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7.2 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7.3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2016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7-009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形成决议。会议由张玉卓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凌文、董事韩建国、李东、范徐丽泰、贡华章、郭培章、陈洪生、赵吉斌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监事会主席翟日成、监事申林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王金力,副总裁王树民、张继明,财务总监张克慧,拟任副总裁吕志韧、贾晋中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本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减值后,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与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披露。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详见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
三、《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现金每股人民币0.46元/股(含税),共计人民币91.49亿元(含税),占2016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3%。
董事会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上述2016年度末期股息预案,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具体实施分配事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外汇汇兑等事宜。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特别股息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现金每股人民币2.51元/股(含税),共计人民币499.23亿元(含税),占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母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49.92亿元的47.5%,占本公司(母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未扣除2016年度末期股息预案金额91.49亿元)人民币1,538.46亿元的32.4%。
董事会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上述特别股息预案,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具体实施分配事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外汇汇兑等事宜。
本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同意特别股息预案,并确认从本公司角度而言,本次特别股息预案:(一)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要求;(二)不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三)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关于派发特别股息预案说明的公告与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披露。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债券发行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提请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
(一)决定公司发行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永续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以及境外市场的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等,不包括可转换为股权的债券。
(二)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相关债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债券的品种、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制作、签署、披露所有必要的文件。
(三)如在境内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还须符合以下条件: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四)在本授权范围之内,董事会就债券发行的品种、金额范围、期限范围、募集资金用途范围作出决策后,可转授权予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决定发行的其他事宜并具体实施。
(五)本议案所述授权于股东大会通过后两年内有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六、《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详见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
七、《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与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披露。
八、《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与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披露。
九、《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与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披露。
十、《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控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一)通过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2017年国内、国际审计机构,任期至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
(二)提请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组成董事小组决定审计师酬金。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制定<中国神华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聘任吕志韧、贾晋中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聘任吕志韧、贾晋中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1.本次确定的副总裁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2.同意公司副总裁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吕志韧、贾晋中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十四、《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方案,并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该薪酬方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
十五、《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方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
十七、《关于转让呼伦贝尔扎罗木得水利水电有限公司4%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一)同意转让中国神华所持呼伦贝尔扎罗木得水利水电有限公司4%股权。
(二)授权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负责转让呼伦贝尔扎罗木得水利水电有限公司4%股权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转让价格、签署相关文件,对相关文件进行合适而必要的修改。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合资设立神华山东(寿光)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一)同意中国神华与寿光市宏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神华山东(寿光)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其中中国神华货币出资人民币9,900万元,取得90%的股权。
(二)同意中国神华与寿光市宏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
(三)授权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负责注册设立神华山东(寿光)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并对相关文件进行合适而必要的修改。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披露中国神华2017年度主要经营目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
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附件
1. 吕志韧简历
吕志韧,男,1964年11月出生,52岁,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吕先生拥有丰富的规划、投资经验。他于1987年获北京联合大学学士学位;于2005年获上海财经大学EMBA学位。
吕先生自2004年11月起任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自2009年11月起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自2016年4月起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
此前,吕先生曾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工程师、综合处副处长、计划处副处长、计划处处长、部门副经理等职务。
于本公告日,除以上披露内容外,吕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本公告日,吕先生持有本公司1500股A股股份。
2. 贾晋中简历
贾晋中,男,1963年7月出生,53岁,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贾先生拥有丰富的铁路运输企业管理经验。他于1980年毕业于太原铁路机械学校;于2005年获西南交通大学硕士学位。
贾先生自201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下属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贾先生自2011年4月至2014年8月任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子公司正职级)。
此前,贾先生曾任太原铁路分局原平车务段副段长(正科级)、太原铁路分局太原西站副站长(正科级)、朔黄铁路公司原平分公司经理等职务。
于本公告日,除以上披露内容外,贾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7-01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9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方式发送了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3月1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日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清先生列席了会议。
经过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一贯的利润分配原则,科学合理,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也充分保障了股东应享受的收益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公司特别股息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特别股息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公告编号:临2017-01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17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神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6年,本公司下属神华福能(福建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组经批准关停,本公司持续加大燃煤发电机组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工作力度,部分煤矿设备更新。受此影响,本公司部分电厂、煤炭公司相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对2016年度出现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16年当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8.07亿元,其中主要资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20.7亿元。主要资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计提减值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函》(闽经信函能源〔2016〕62号)相关批准,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神华福能(福建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四季度进行了发电机组关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公司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金额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神华福能(福建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99亿元,其母公司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0.98亿元。
(二)本公司下属部分电厂
1、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等7家电厂
(1)计提减值的原因及依据
2016年公司对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等7家电厂开展节能环保升级技术改造,因技改已拆除或需要拆除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无法再使用的备品备件发生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公司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金额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4亿元,存货(备品备件)跌价准备0.14亿元;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7亿元,存货(备品备件)跌价准备0.04亿元;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74亿元,存货(备品备件)跌价准备0.02亿元;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61亿元,存货(备品备件)跌价准备0.09亿元;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29亿元,存货(备品备件)跌价准备0.10亿元;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28亿元,存货(备品备件)跌价准备0.16亿元;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33亿元,存货(备品备件)跌价准备0.01亿元。
以上7家电厂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6亿元,存货(备品备件)跌价准备0.56亿元。
2、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
(1)计提减值的原因及依据
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于2015年进行了燃煤机组关停,并于2015年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2016年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部分专用设备出现进一步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公司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金额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补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3亿元。
(三)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计提减值的原因及依据
受当地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康巴什新区、神东矿区的房地产项目中,部分地下车位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出现减值迹象。上述房地产项目主要是为了解决矿区职工住宿困难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通过对存货(房地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对于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金额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存货(房地产)跌价准备2.14亿元。
(四)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
1、计提减值的原因及依据
2016年,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由于设备更新、技术升级导致备品备件出现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通过对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存货(备品备件)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对于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金额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计提存货(备品备件)跌价准备1.27亿元。
(五)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计提减值的原因及依据
2016年,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设备更新、技术升级导致备品备件出现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通过对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存货(备品备件)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对于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金额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存货(备品备件)跌价准备0.97亿元。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减值后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前述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三、对本公司2016年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6年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8.07亿元,利润总额减少28.07亿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8.78亿元。
四、其他
以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数据请见本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
五、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派发特别股息预案说明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7年3月17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特别股息分配的议案》,建议派发特别股息现金人民币2.51元/股(含税),共计人民币499.23亿元(含税),并同意提交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现金股息预案及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按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89,620,455股为基础派发特别股息现金人民币2.51元/股(含税),共计人民币499.23亿元(含税),占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母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49.92亿元的47.5%,占本公司(母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未扣除2016年度末期股息预案金额91.49亿元)人民币1,538.46亿元的32.4%。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近几年资本开支规模较过往若干年度相对降低,且未来一个时期经营现金流入较好。在保证本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派息建议,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上述派息建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
经测算,本公司存量及经营流入资金可保障本次现金派息,本次现金派息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现金派息后,预计本集团未来仍将产生稳定现金流,能够保障本集团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本公司未来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三、权益日期及派付计划
2017年3月17日,本公司董事会亦建议按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89,620,455股为基础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0.46元/股(含税),共计人民币91.49亿元(含税),尚待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本次2016年度末期股息、特别股息将一并派发。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和A股派息的市场惯例,本公司A股股东(包括沪股通股东)的2016年度末期股息、特别股息的派发事宜,将在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后另行发布派息公告,以确定A股股东2016年度末期股息、特别股息派发的权益登记日、除权日和股息发放日。
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择日另行公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同意特别股息预案,并确认从本公司角度而言,本次特别股息预案:(一)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要求;(二)不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三)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风险提示
2016年度末期股息、特别股息预案,尚待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黄清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