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董事全部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三)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分别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公司监事会以决议方式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六)公司负责人曹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蓉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彩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本年度报告涉及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公司声明该等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及相关人关注,并且理解根据市场发展和经济总体发展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计划、预测之间差异的可能性。
(八)公司已在本报告摘要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包括行业政策风险、光伏电站运营风险、光伏组件及硅片价格变动风险、财务风险等,详情敬请查阅本报告摘要“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二)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相关内容。
(九)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366,862,7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十)如无特别注释,本报告所包含经营、财务等相关事项2014年度同期数据,均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数据。
201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23号)。2015年12月24日,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收购,2015年度合并报表中的上年(2014年)同期数据和2015年度数据均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应数据。
(十一)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366,862,7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以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和光伏组件,电力主要上网出售给国家电网系统,组件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光伏发电市场繁荣程度直接影响整个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兴衰,而在国家各项支持政策稳定的情况下,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规模、上网价格均有稳定的预期和保障,因此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从长远来看,光伏行业属于新兴行业,目前正处于成长期。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位列全国前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截至公告日,蹈德咏仁(苏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质押股份数为6,600,000,南昌西域红业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质押股份数为6,470,000。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3亿元,同比增长1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3亿元,同比增长38.18%,截止2016年年底,公司总资产为297.68亿元。
公司是以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投资运营商。2016年公司电站板块上网电量20.80亿千瓦时,销售收入17.42亿元;太阳能产品板块实现光伏电池组件销售762.58兆瓦,收入25.48亿元。
2016年,公司大力发展光伏电站的建设,现公司已在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江苏、安徽、江西、上海等十多个省市,建有光伏电站项目,电站总装机规模超过3.2吉瓦,电站公司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重上升。2016年电站发电板块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1.43%,占公司总收入的40.21%,较去年同期占比增加0.68%。2016年为便于公司发展和管理,公司将下属电站运营大区由8个调整成6个,各大区电站规模分布如下:西中区636.8兆瓦,西北区615.4兆瓦,新疆区460兆瓦,华北区566.39兆瓦,华东区579.48兆瓦,华中区357.2兆瓦。
公司2016年销售电力20.80亿千瓦时,较2015年增加4.39亿千瓦时,增幅为26.75%;2016年发电含税均价为0.98元/千瓦时,较2015年平均电价1.03元/千瓦时有所降低。2016年公司各大区发电情况如下:西中区5.99亿千瓦时,西北区4.54亿千瓦时,新疆区2.74亿千瓦时,华东区2.71亿千瓦时,华北区3.83亿千瓦时,华中区0.99亿千瓦时。
为快速增加公司电站规模和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淄博中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兆瓦项目、杭州舒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82兆瓦项目、南皮新拓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30兆瓦项目、特变电工临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0兆瓦项目、特变电工武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9兆瓦项目和奎屯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兆瓦项目的收购工作。
(2)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①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销售。虽然技术进步对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目前光伏发电的成本仍然高于常规发电成本,光伏电站的收益比较依赖于政府的电价补贴。同时,太阳能电池组件行业的发展也与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密切相关,国家对光伏行业和光伏电站的大力扶持促进了太阳能电池组件行业的快速发展。因此政策对光伏行业的发展和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影响较大。目前国家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相关利好政策为太阳能公司的盈利带来良好预期,但如果相关政策在未来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太阳能公司光伏电站业务和太阳能电池组件业务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②光伏电站运营风险
a. 行业竞争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作为我国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政府支持力度较大。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因享有较高的政府补贴和具有巨大的应用前景与市场空间,行业新进入者持续增加,光伏发电业务未来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同时,作为清洁能源,虽然随着光伏组件转换效率的提升,光伏发电成本在逐年下降,但相对于其他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成本仍然较高,光伏发电行业同样面临着风电、水电、核电等其他清洁能源的竞争。
公司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等的沟通,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收益率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超过21GW的优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项目规模,占领了光伏资源的制高点,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保证。
b. 光伏发电定价风险
近十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光伏制造产业体系,我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经历了核准电价、中标电价、示范工程补贴、分区域上网电价及竞争性配置等阶段的演变,目前,国内光伏电站运营项目(竞争方式配置项目除外)的售电电价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统一电价,不同项目电价因建设和投运时间不同,执行国家当期的政策电价;竞争方式配置项目执行中标或竞争性比选价格;部分分布式项目,执行用电企业合同电价。
近年来,国内光伏电价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对于未来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受光伏组件成本下降及转换率提高等因素影响,相关部门可能会调整相关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及补贴标准。因此,公司未来在光伏电站领域内新的投资可能面临单位收入下降的风险。但考虑到未来光伏行业仍属于国家政策支持行业,且历次电价调整都是在综合考虑光伏行业发展阶段、投资成本、项目收益情况后作出的,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发展及成本的下降,预计光伏电站的投资仍能获得较为合理的回报。
c. 集中式光伏发电弃光限电风险
已投产光伏发电项目需执行电网统一调度,按照电网调度指令调整发电量是各类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的前提条件。电站实际运营过程中能否实现全额并网发电取决于当地电网是否拥有足够输送容量、当地电力消纳能力等多种因素。因此,对于已经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如果因为区域电网整体负荷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而导致相关电网公司对公司光伏发电项目限电,会对公司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限电地区积极开展“直供电”业务,与就近的耗电大户签署供电协议,一定程度减少了限电损失。在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时,会对电站选址区域进行严格的论证,尽量避免在电站建成后出现弃光限电的情况。同时国家能源局等主管机关也在各种政策文件中要求电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在更大范围内优化协调电量平衡方案,提升消化光伏发电的能力。
d. 电价补贴收入收回风险
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公司并网光伏发电企业的售电收入包括两部分,即脱硫标杆电价和电价补贴。光伏电站实现并网发电后,脱硫标杆电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由国家财政部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补贴企业目录,从可再生能源基金中拨付。近年来,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因所有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都来自可再生能源基金,而基金来源则是工商业用户支付的每度电里包含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目前由于可再生能源基金收缴结算过程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有所拖欠。若这种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的投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③光伏组件及硅片价格变动的风险
公司发电业务的营业成本主要为发电设备的折旧费用。其中,光伏组件的采购成本占电站投资的比重最大,故光伏组件价格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未来的营业成本。2008年以来,受到金融危机和上游晶体硅新增产能开始释放的影响,目前组件价格已经大幅度下滑并趋于平稳。然而,如未来组件和硅片价格大幅度上升,则公司新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将增加,对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通过一体化经营,一定程度上平抑了组件和电池片价格变动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增加了公司抵御光伏组件及硅片价格变动的风险的能力。
④财务风险
a. 利率风险
2016年、2015年和2014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25亿元、5.12亿元和4.19亿元,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比重为77.39%、103.87%和108.77%。2016年、2015年及2014年,假设报告期内贷款利率上升1%,则将会导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减少约13,000万元、9,700万元、6,690万元。如果未来利率水平大幅上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b.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所得税优惠。组件业务板块镇江公司2012年8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公司的中西部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税率15%。公司的子公司中所有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均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新设成立子公司
■
2、2016年收购子公司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7 - 1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10:15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3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华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的汇报,具体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薪酬计划与方案,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依照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2)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3)职位、职责的差异;(4)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5)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6)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16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单位:万元/年)
■
备注:
①公司发放给董事王利娟和李增福的津贴,直接汇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账户,不由其本人领取。
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爱珍女士已于2016年4月7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信。宋爱珍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爱珍女士的辞职自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宋爱珍女士的薪酬发放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公司2016年度支付给宋爱珍女士的薪酬(基薪)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
③曹华斌、张会学、张蓉蓉、姜利凯、宋爱珍2016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2013、2014、2015年度延期兑现薪酬。
④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 com. 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利娟、李增福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16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利娟、李增福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年度报告》和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10)。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2017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1)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2)授权的事项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金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17年4月13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3)。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先认可意见》
4、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7 - 13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3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15:00——2017年4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远通维景国际大酒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0号)远通盛宴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7、《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关于2017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7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11和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5)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4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10)62211360
传 真:(010)62247128
邮 编: 100082
4、联系人:黄中化
六、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1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2:议案1至议案13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3)股东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7 - 15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11:15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3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许耕红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到会监事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的汇报,具体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薪酬计划与方案,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依照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2)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3)职位、职责的差异;(4)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5)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6)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16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单位:万元/年)
■
备注:
①公司发放给董事王利娟和李增福的津贴,直接汇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账户,不由其本人领取。
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爱珍女士已于2016年4月7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信。宋爱珍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爱珍女士的辞职自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宋爱珍女士的薪酬发放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公司2016年度支付给宋爱珍女士的薪酬(基薪)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
③曹华斌、张会学、张蓉蓉、姜利凯、宋爱珍2016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2013、2014、2015年度延期兑现薪酬。
④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16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年度报告》和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10)。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2017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7–08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行业与公司情况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新兴经济体工业的快速增长,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正在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以太阳能光伏发电等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应用,在能源体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随着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成本的不断下降以及政策支持的日益成熟,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增速迅猛。从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路径看,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是我国保障能源供应、建设低碳社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方向。
根据《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将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为总方针,顺应全球能源转型大趋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契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速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持续降低开发利用成本,推进市场化条件下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使太阳能成为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力量。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太阳能投资运营商和国内第一家以太阳能发电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公司具备强大的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目前包括地面及分布式电站、滩涂及沙漠电站、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光伏农业等多种光伏电站模式的项目已遍布全国的多个省、市、自治区。
公司始终走在国内太阳能应用探索最先列。公司一直积极探索各种创新电站模式,率先探索的光伏农业大棚、滩涂光伏电站“风光渔互补”等创新发电模式,目前已成为公司和整个中国光伏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的匹配性
公司具备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近年来公司经营情况保持持续增长。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同日披露在深圳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截至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达2,976,845万元,较2015年末增加31%;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348万元,较2015年度同期增加19%;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325万元,较2015年度同期增加38%。
综上所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
(1)提议人董事长曹华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在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2、本公告披露后6个月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
(1)本次分配预案的提议人曹华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在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送转股之后,对201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影响。
2016年度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478元,摊薄的每股净资产为8.26元。按照分配预案送转股之后,计算的2016年摊薄的每股收益为0.217元,摊薄的每股净资产为3.76元。此数据已经审计。
2、本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限售股解禁情况
(1)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现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受让自公司原控股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9,077,045股、14,261,482股存量股,限售起始日为2016年3月9日,限售截止日为2017年3月8日。该部分限售股份已经于2017年3月9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追加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
(2)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等16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726,383,359股股份。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利润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且根据公司2015年4月19日公告的《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6】01640003号),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了2015年度业绩承诺。上述726,383,359股股份中114,196,313股在2017年3月11日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将于2017年3月20日上市流通,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7)。
(3)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经披露,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现,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利润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726,383,359股股份中约85,647,240股已经满足解除限售相关要求,公司即将办理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手续,具体解除限售的股数以及上市流通的日期以公司届时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
(4)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向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8名发行对象发行365,848,400股新股,该365,848,400股股份的限售期为2016年06月28日至2017年06月27日。
4、本方案待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前,公司于2017年3月4日披露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7 - 10
(下转B1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