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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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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77,827,42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能源及相关业务板块

 公司能源及相关业务主要是成品油贸易与橡胶贸易业务。公司能源业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全资孙公司香港天然气的油品转口贸易业务、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信的成品油业务;同时,依托能源业务的相关资源,以公司为业务主体开展了橡胶内贸业务。此外,公司还通过洋浦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能源化工行业产品交易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能源业务板块在公司管理层统一部署下,优化结构,夯实了“能源+金融”的业务架构。

 (二)金融业务板块

 公司金融业务主要是保理业务。金融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全资子公司上海保理的保理业务。上海保理专注于石化产业链,与国内诸多金融机构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为上下游客商提供集贸易融资、银票贴现、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信用风险担保为一体的保理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执行“能源+金融”的发展战略,全面发展现有的能源和金融业务,并积极寻找能源和金融板块的外延式发展机会,同时通过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有效的内部管控措施,保持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1、经营业绩增长迅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02,7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34%,实现营业利润54,906.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58%,实现利润总额56,2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03.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75%,基本每股收益0.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57%。

 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通过前期业务调整,公司资源得以集中在能源和金融的主业上集中发力,相关业务得以高效开展,资源整合的成果逐步显现并衍生出橡胶产品贸易等新的利润增长点。

 2、业务布局深入发展。2016年公司把握国内外油气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机遇,按照发展战略的安排,实现了能源业务的长足发展,能源业务营业收入1,504,466.01万元,同比增长169.58%,并利用能源业务积累的相关资源,抓住中国汽车市场对天然橡胶的需求逐年增大市场机遇,开拓橡胶贸易业务,新增橡胶贸易营业收入293,189.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5.41%。

 3、以能源业务的发展为主线,公司积极围绕能源业务寻求金融业务的协同性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保理业务发展迅猛,实现业务收入32,862.26万元,同比增长211.45%。

 公司未来将继续按照“能源+金融”的发展战略规划,推进能源产业链的业务发展,夯实保理业务以及其他金融板块的金融服务能力,从总体上增强公司在能源和金融以及相关领域的资源整合能力,提升盈利水平,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02,7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34%,实现营业利润54,906.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58%,实现利润总额56,2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03.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75%,基本每股收益0.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57%。

 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通过前期业务调整,公司资源得以集中在能源和金融的主业上集中发力,相关业务得以高效开展,资源整合的成果逐步显现并衍生出橡胶产品贸易等新的利润增长点。

 2、业务布局深入发展。2016年公司把握国内外油气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机遇,按照发展战略的安排,实现了能源业务的长足发展,能源业务营业收入1,504,466.01万元,同比增长169.58%,并利用能源业务积累的相关资源,抓住中国汽车市场对天然橡胶的需求逐年增大市场机遇,开拓橡胶贸易业务,新增橡胶贸易营业收入293,189.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5.41%。

 3、以能源业务的发展为主线,公司积极围绕能源业务寻求金融业务的协同性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保理业务发展迅猛,实现业务收入32,862.26万元,同比增长211.45%。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根据财会【2016】22号文,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合并财务报表新增2家子(孙)公司。具体新增2家子(孙)公司为:大势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华信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原因具体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07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信国际”)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3月6日以电话通知发出,并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C座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公司独立董事刘正东先生、杨达卿先生、孙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刊登在2017年3月18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02,7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34%,实现营业利润54,906.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58%,实现利润总额56,2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03.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75%,基本每股收益0.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57%。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 988,44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3.28 %,公司总股本2,277,827,422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60,770,024.19元,每股净资产1.3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3%。

 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7)第108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刊登在2017年3月18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1082号),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039,305.73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为672,639,854.74元,资本公积金为94,489,939.82元。

 公司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2,277,827,42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7元(含税),共计38,723,066.17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摘要》内容详见2017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009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2017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刊登在2017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17年公司拟决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精神,公司完善细化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在原《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内容刊登在2017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拟在现有融资额度基础上,向各家金融机构追加申请融资额度,在额度项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以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向上述银行及金融机构追加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美元3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上述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余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010号公告。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同意本公司为华信天然气香港申请的不超过3亿美元融资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美元质押担保,为华信保理申请的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拟同意华信保理为华信天然气香港申请的不超过3亿美元融资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美元质押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以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011号公告。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公司拟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签署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本协议之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长李勇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012号公告。

 (十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已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0942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长李勇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结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制定了《关于公司在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长李勇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在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7 年 3月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治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7 年 3月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013号公告。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08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信国际”)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3月6日以电话通知发出,并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C座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刊登在2017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02,7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34%,实现营业利润54,906.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58%,实现利润总额56,2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03.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75%,基本每股收益0.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57%。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 988,44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3.28 %,公司总股本2,277,827,422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60,770,024.19元,每股净资产1.3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3%。

 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7)第108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刊登在2017年3月18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1082号),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039,305.73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为672,639,854.74元,资本公积金为94,489,939.82元。

 公司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2,277,827,42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7元(含税),共计38,723,066.17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摘要》内容详见2017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009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2017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17年公司拟决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精神,公司完善细化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在原《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内容刊登在2017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拟在现有融资额度基础上,向各家金融机构追加申请融资额度,在额度项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以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向上述银行及金融机构追加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美元3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上述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余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010号公告。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同意本公司为华信天然气香港申请的不超过3亿美元融资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美元质押担保,为华信保理申请的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拟同意华信保理为华信天然气香港申请的不超过3亿美元融资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美元质押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以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011号公告。

 (十)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公司拟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签署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本协议之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012号公告。

 (十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已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0942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结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制定了《关于公司在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在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7 年 3月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治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7 年 3月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01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0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基本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天然气香港”),因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在现有融资额度基础上,向各家金融机构追加申请融资额度,在额度项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具体如下:

 (1) 同意华信保理向金融机构追加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同意华信天然气香港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内存外贷、内保外贷等,授信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由本公司或华信保理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5亿美元。

 (3) 同意华信天然气香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由本公司或华信保理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5亿美元。

 以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向上述银行及金融机构追加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美元3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上述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余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的授权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勇先生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及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增强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融资能力,储备充足的可用资金额度,维系与各融资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充分保障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在充分评估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的财务安全和利息成本负担能力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在获取授信后会视实际需求适当提用,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未来持续扩大银行授信额度夯实基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1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子公司

 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天然气香港”),因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在现有融资额度基础上,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追加申请融资,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同意华信保理向招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同意华信天然气香港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的融资额度,向兴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的融资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内存外贷、内保外贷等,以上申请由本公司或华信保理提供质押担保,其中本公司质押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华信保理质押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

 华信天然气香港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美元3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华信天然气香港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华信天然气香港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华信保理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华信保理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华信保理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本公司为华信天然气香港申请的不超过3亿美元融资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美元质押担保,为华信保理申请的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华信保理为华信天然气香港申请的不超过3亿美元融资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美元质押担保。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本次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

 ■

 2、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依据有关银行给予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融资额度,上述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相应融资合同,本公司及华信保理将根据融资合同约定及实际业务情况,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华信天然气香港、华信保理均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及华信保理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上述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华信保理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5亿元(美元按1:7折算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952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189%。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2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治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3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请各位董事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3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3月18日信息披露指定平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敬请投资者查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网上2016 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网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总经理孟繁明先生(并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克斌先生、副总经理崔振初先生、独立董事孙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4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拟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成员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2、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华信持有财务公司90%股权。本协议之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

 3、2017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42层42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华信国际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金融服务的内容、原则及其他承诺

 1.在财务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同意按本协议向华信国际成员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业务,包括:

 1) 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 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 提供担保;

 5) 委托贷款服务;

 6)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服务;

 7) 办理转账结算及相关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 存款服务;

 9) 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

 1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前提下,华信国际成员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金融业务。

 2. 双方承诺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1) 关于存款服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华信国际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华信国际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亿元,在此范围内可由华信国际按股东大会决议组织实施。财务公司承诺吸收华信国际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存款基准利率。

 2) 关于贷款服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华信国际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华信国际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在此范围内可由华信国际按股东大会决议组织实施。财务公司承诺向华信国际成员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贷款基准利率。

 3) 关于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服务外,财务公司承诺向华信国际成员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行业内平均水平。

 4)各方确认并同意,就本协议项下每一笔具体金融业务的具体条款(包括服务类型、利率、服务费、付款条款及时间等),财务公司和华信国际成员公司届时有权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及本协议确定的原则与条款的规定,另外签订具体的协议。

 5)财务公司为华信国际成员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必须遵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和依据本协议可以行使之权利。

 6)上海华信董事会已作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7)财务公司在出现支付危机、停业整顿等重大风险事件时,应履行告知义务,及时通知华信国际成员公司相关事项。

 8)华信国际有权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的月报、年报,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财务公司的年报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生效及生效后安排

 1)本协议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协议于华信国际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通过审议,并由华信国际和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该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公告及披露

 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作出与本协议事项有关的任何公告或披露,但根据中国及其它地区有关法律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深交所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而作出公告或披露除外。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应配合华信国际履行其就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每半年一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半年报、年报中对相关交易的披露;为华信国际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度就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等。

 五、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结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制定了《关于公司在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作为上海华信及其下属成员单位的金融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是为各成员单位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会对公司与华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为:

 1、华信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华信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09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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