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7,423,17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先进高分子功能薄膜的生产与销售,除此以外,公司还从事物流服务业务、房地产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情况如下:
■
公司专注于面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电子信息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等新型材料的研发与生产,现已逐步形成以渗析材料、电工材料、光学材料和阻隔材料四大系列产品为框架的产业布局,确定了“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研发与生产,定位于产业高端化、经营国际化,依托技术创新和精细化管理,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和团队,打造卓越运营能力,成为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的领跑者”的发展战略。
公司主要产品由于所属细分行业差异较大,加上各自细分行业有较大的区别,部分产品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点,部分产品全年市场需求平稳,周期性特点不明显。随着公司持续不断地加大新产品研发、推动工艺配方改进、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公司差异化、高端化、高附加值产品出现淡季不淡的现象,因此总体来说公司产品周期性特点较以往有所减弱。
目前,公司所从事的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公司在偏光膜、复合塑料编织材料、透气膜等产品凭借其生产规模和技术优势已成为细分市场的领军企业,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还积极拓展国际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商产业园等新业务,构建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稳步推动公司的转型升级。
在正确认识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发展格局下,公司将不断拓宽视野,抓住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契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积极在新兴行业、新领域发掘新机会、新市场,紧紧围绕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加大差异化高端领域投资,壮大主业规模;继续坚持技术创新、精细化管理双轮驱动的经营策略,持续坚持自主研发创新发展,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研发与生产”的发展战略,按照“调结构、强管理、强创新、强团队、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以技术创新,以市场引领,强精细化管理、促作风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公司技术创新、经营发展等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差异化高端产品研发与市场开拓,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加强产供销协调,创新生产管理模式,实现降本增效;积极推动研发技改及投资项目建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推动精细化管理,强化生产成本控制、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加大研发技术合作与创新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资本运作,拓展新材料业务产业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为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强化作风建设,完善人才激励培育机制,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
受本期没有房地产业务收入及产品结构调整影响,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4.6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4.59%;但是,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积极拓展市场,调整客户结构,以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565.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9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资抵债交易的议案》,同意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将所持东莞市华工百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百川”,目前已变更名称为“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按评估值作价人民币5,220万元转让给公司,用于抵偿公司对华工百川财务资助中的等额借款。股东大会批准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持有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5年6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增资控股深圳华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2016年6月3日,深圳华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公司持有深圳华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期新设孙公司
广西一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6日,系公司之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港龙环球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50.00万元,占比75.00%;港龙环球物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0.00万元,占比25.00%。截止本报告期末,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已实际缴纳出资375.00万元。
广东一步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9日,系公司之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港龙环球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加澳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万元,占比60.00%;港龙环球物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20.00万元,占比32.00%;深圳市美加澳商贸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0.00万元,占比8.00%。截止本报告期末,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已实际缴纳出资480.00万元。
安徽一步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9日,系由公司之孙公司广东一步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施峰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广东一步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万元,占比60.00%;施峰认缴出资400.00万元,占比40.00%。截止本报告期末,广东一步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尚未实际缴纳出资。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丙娣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3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30,905,914.51元,加上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274,539,557.9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090,591.45元,现金分配股利48,371,158.54元,公司2016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3,983,722.47元。拟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6年末总股本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现金股利(含税),共分配利润48,371,158.55元,剩余295,612,563.9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78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1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会议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关联董事黄晓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向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900万元;关联董事黄晓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向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关联董事黄晓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代收水电费、物管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8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17年,公司拟开展外汇交易业务,为了规避国际结算业务中因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强化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相应制定《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和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黄晓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推荐淡念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淡念阳先生简历如下:
淡念阳先生,1972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期货从业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香港广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新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经理、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广新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部长。淡念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淡念阳先生除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于李胜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专业会计人士,于李胜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推荐罗绍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罗绍德先生简历如下:
罗绍德先生,1957年2月出生,会计学硕士,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南财经学院教师、中国会计学会基础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召开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15:00至2017年4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凡在2017年4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3.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9和议案1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6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17年3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
2017年4月7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 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浩文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二)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本公司将于2017年4月7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不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1至议案8,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9《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议案10《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9,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0,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15:00至2017年4月11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652.34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计划及工作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活动。公司聘请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黄晓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黄晓光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属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黄晓光先生没有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黄晓光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因此,黄晓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黄晓光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黄晓光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推荐淡念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于李胜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属审计监察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于李胜先生没有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于李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专业会计人士,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于李胜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于李胜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于李胜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推荐罗绍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3月16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652.34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公司已于2016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32.87万元,本次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5,652.34万元,涵盖了上述2016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万元
■
(一)计提坏账准备
1. 本公司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或符合重要性原则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期末于单项金额占本公司合并报表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余额10%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夫,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参照信用风险组合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增加坏账准备的金额:2,107.08万元。经公司评估,对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坏账准备的计提具体明细如下:
(1)应收账款本期增加坏账准备:968.09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单位:万元
■
②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
③按已关停业务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
④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位:万元
■
⑤因公司合并范围新增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而转入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2.06万元。
⑥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销的金额为8.94万元。
(2)其他应收款本期增加坏账准备:1,138.99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单位:万元
■
②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位:万元
■
③按已关停业务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位:万元
■
④因公司合并范围新增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而转入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5.64万元。
⑤公司于2015年上半年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方式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提供23,750.05万元财务资助,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华工百川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1,580万元,已全部逾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2016年三季度将上述为华工百川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11,580万元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项目,账龄为1至2年,并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1,158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1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⑥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销的金额为269.35万元。
(二)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3,545.26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②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金额为2,605.40万元。
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6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652.34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共计影响当期利润5,652.34万元,其中影响母公司当期利润4,449.09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须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652.34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652.34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据上表,预计2017年度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如下:
1.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万元;
2.与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机械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00万元;
3.与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0万元。
4.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200万元;
5.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50万元。
二、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新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6.01%股权。广新集团的法定代表人:黄平,注册资本:16.2亿元,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601房,经营范围:股权管理;股权投资及股权咨询;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服务业务。广新集团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广新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省机械公司是广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卫,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船舶、成套设备、农产品、农副产品等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及转口贸易,包括进口钢材;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备案进口:废钢、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提供运输机械维修和咨询服务、设备租赁服务;销售:出口转内销商品、燃料油、汽车、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工业生产资料;批发经营煤炭;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省机械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省机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金辉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也是广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耀根;注册资本:1381万美元;注册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 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聚合物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金辉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金辉公司为广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且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担任金辉公司董事,金辉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杜邦鸿基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丙娣,注册资本:7915.58万美元,住所: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用途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批发、进口业务(不设店铺,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杜邦鸿基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担任杜邦鸿基公司董事长,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亚军先生担任杜邦鸿基公司董事,杜邦鸿基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丙娣,注册资本:688万美元,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凤洋二路9号,经营范围: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和加工。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担任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董事长,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亚军先生担任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董事,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 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 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17年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各关联交易子议案之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由于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各类关联交易事项总额为12,2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将合并为《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已对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杜邦鸿基公司的采购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捷公司”)向省机械公司购买钢结构、制冷设施、货架、电缆、消防设备、叉车等用于合捷公司南沙项目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及设备装置,预计2017年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合捷公司就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3.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的销售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4.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的销售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5.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的股东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向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杜邦鸿基公司、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每年按当年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生效。
6.公司拟向杜邦鸿基出租土地、厂房、办公楼等公司物业,预计2017年租金不超过1400万元。经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具体事项签署相关的租赁合同。
7.公司拟向金辉公司出租厂房、设备,预计2017年全年租金不超过100万元;如公司代为收取水、电、气等费用,则由公司按照金辉公司的实际使用的水、电、气的数量和当地相关部门的收费单价据实收取,预计2017年不超过100万元。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具体事项签署相关的租赁合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16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8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主要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投资等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投资等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
单笔不超过三个月,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委托理财授权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以内有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投资理财决策,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已就本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佛塑”)、 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韩公司”)、 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万达公司”)、 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捷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公司”)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17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按照银行的要求,需公司相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根据2017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0,834万元,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
2017年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为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在核定的担保范围内,与银行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并签订相关协议。对于超过核定担保额度的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主要信息
■
公司与各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提供担保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东莞佛塑、华韩公司、金万达公司、合捷公司、纬达公司均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与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公司依据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必要的资金需要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被担保公司的资金周转率,促进其经营稳定发展,提升经营效率。为了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提供担保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时也相应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与经营管理和控制,避免担保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1,882.81万元,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54%,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7年3月16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17年拟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根据公司 2017 年原材料进口及产品出口预计情况、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并在授权额度内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外汇交易业务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外汇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远期结售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三、交易必要性分析
目前,国际政治因素对外汇市场的影响逐渐加强,为美元带来不可预测的走势;同时,欧洲多国政治形势不稳定,给全球经济带来不确定性;外汇汇率波动持续加剧,人民币汇率存在贬值压力的情况下迈入双向波动的走势区间。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少部分为欧元和日元。公司进行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波动情况下锁定相关购汇成本,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四、外汇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品种、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和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参与交易的业务人员已充分理解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
五、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2017 年外汇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已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严格控制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外汇交易必须基于收款及付款计划,严格按照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公允价值的分析
外汇交易业务在操作当日完成时即进入公司的风险监测范围,如果选择远期结售汇,即可基本确定到期收益,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如果是外汇掉期交易和外汇期权交易,存在着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将按照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式来计算其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17年拟开展外汇交易业务,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并在授权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进行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波动情况下锁定相关购汇成本,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公司相应制定《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防范和规避国际结算业务中因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强化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说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罗绍德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 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罗绍德 ,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41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罗绍德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罗绍德
日 期: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