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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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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对公司有影响的并购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必康股份,股票代码:002411)于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初步协商、论证,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确定了为本次交易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正积极开展尽职调查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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