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昆百大A,证券代码:000560)自2016年9月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6-056号)。后经论证,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0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当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063号)。停牌期满1个月前,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071号)。在公司股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将满2个月前,经公司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同意,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082号)。在公司股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将满3个月前,经公司2016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同时预计不晚于2017年3月1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4日和2016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6-086号)和《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093号)。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94%的股权,合计支付对价618,200.02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437,895.16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180,304.86万元。同时拟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34,047,186股。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2017-016号)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完成后申请复牌。
2017年3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3号《关于对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说明回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复牌。因此,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3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待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