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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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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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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丛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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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郭丛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合计为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被冻结的股份为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

 二、其他说明

 郭丛军先生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于2017年1月24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银行存款10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次郭丛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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