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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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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新都区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5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孙岩峰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刘松、鲍卉芳、蒋富国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需要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所

 律师:黄文鑫、崔丽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众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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