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3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二〇一七年第一号)

 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国证监会2010年10月11日证监许可【2010】1379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30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基金中属于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属于股票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7年1月30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2017年1月30日):

 ■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二十三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权益投资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战略与产品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固定收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的研究管理等;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有关量化投资管理业务;海外权益投资部:负责公司在中国境外(含香港)的权益投资管理,包括QDII权益类公募基金、以香港投资为主的沪港深权益类公募基金、以香港权益及权益类衍生品为主的专户投资基金等;权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QFII、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保等)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暂与综合管理部合署办公;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文秘管理、公司(内部)宣传、信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机构业务部:负责年金、专户、社保以及共同基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广东营销中心、深圳营销中心、北京营销中心、东北营销中心、西部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负责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和媒体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理层研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整合的数据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风控、法务和信息披露;信息技术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有员工365人,其中65.5%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薛爱东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部经理、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州营业部总经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组组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机关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董事,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现任BMO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历任St. Margaret’s College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Edgar Normund Legzdins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任BMO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1980年至1984年在Coopers & Lybrand担任审计工作;1984年加入加拿大BMO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蒲冰先生,董事,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评估部员工,山东省鲁信置地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副总经理。

 何宗豪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历任人民银行上海市徐汇区办事处计划信贷科、组织科科员;工商银行徐汇区办事处建国西路分理处党支部代书记、党支部书记兼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上海申银证券公司财会部员工;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东公司财会部筹备负责人;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东公司财会部副经理、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财会部经理、申银万国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财会管理总部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会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黄平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历任上海市劳改局政治处主任;上海华夏立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任圣力嘉学院(Seneca College)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1976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Thorne Riddell公司担任审计工作,有30余年财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身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CFO)及财务副总裁。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历任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2、监事会成员

 付吉广先生,监事长,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历任济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科员;济宁市留庄港运输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行业务部业务经理、副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稽核法律部经理;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银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及公司律师。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张晓燕博士,监事。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化学系研究员;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模型发展和风险审查高级经理;蒙特利尔银行操作风险资本管理总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兼总监;华侨银行集团市场风险控制主管;新加坡交易所高级副总裁和风险管理部主管。

 侍旭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等。

 孙琪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T副总监。历任杭州恒生电子股份公司职员,东吴证券有限公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主管、IT总监助理。

 唐洁女士,监事,本科学历,CFA。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研究员。历任上海夏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助理研究员。

 陆运天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电子商务副总监。历任汇添富基金电子商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深电子商务经理、电子商务部电子商务总监助理。

 3、督察长

 范伟隽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2012年10月20日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漳州商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督察长。2008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支行职员、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营销总部投资顾问、总监助理、市场部总监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公司副营销总裁。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项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Barra 公司(MSCIBARRA)BARRA 股票风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BarclaysGlobal Investors) 大中华主动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博士。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小组

 (1)现任基金经理:

 1)王保合先生,博士,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3月起任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起任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起任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任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任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方旻先生,硕士,自 2010年2月至2014年4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量研究员;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任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1月起任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任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兼任量化投资副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本基金第一任基金经理为李笑薇女士,任职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陈戈先生、主动权益及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经理朱少醒先生和量化与海外投资副总经理李笑薇女士。

 列席人员包括: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0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6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624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一级交易券商)

 (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 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电话: (021)23219000

 联系人员: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人代表: 杨德红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电话: (021)38670666

 联系人员: 芮敏琪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人代表: 王常青

 联系电话: (010)65183888

 传真电话: (010)65182261

 联系人员: 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人代表: 宫少林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电话: (0755)82943636

 联系人员: 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楼

 法人代表: 孙树明

 联系电话: (020)87555305

 传真电话: (020)87555305

 联系人员: 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人代表: 李梅

 联系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电话: (021)33388224

 联系人员: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 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 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人代表: 兰荣

 联系电话: 0591-38281963

 传真电话: 0591-38281963

 联系人员: 夏中苏

 客服电话: 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 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尤习贵

 联系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电话: 027-85481900

 联系人员: 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 www.95579.com

 ( 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人代表: 牛冠兴

 联系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电话: (0755)82558002

 联系人员: 陈剑虹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 1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人代表: 蔡咏

 联系电话: (0551)62207935

 传真电话: (0551)62207935

 联系人员: 李蔡

 客服电话: 95578

 公司网站: www.gyzq.com.cn

 ( 1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人代表: 周易

 联系电话: 0755-82492193

 传真电话: 0755-82492962

 联系人员: 庞晓芸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 1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人代表: 侯巍

 联系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电话: 0351-8686659

 联系人员: 郭熠

 客服电话: 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站: www.i618.com.cn

 ( 1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人代表: 张志刚

 联系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电话: 01063080978

 联系人员: 唐静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 1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法人代表: 潘鑫军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电话: 021-63326729

 联系人员: 胡月茹

 客服电话: 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 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人代表: 杨树财

 联系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电话: 0431-85096517

 联系人员: 安岩岩

 客服电话: 400-600-0686

 公司网站: www.nesc.cn

 ( 1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人代表: 杨宇翔

 联系电话: 95511-8

 传真电话: 95511-8

 联系人员: 吴琼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站: stock.pingan.com

 ( 1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F

 法人代表: 张雅锋

 联系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电话: (0755)83704850

 联系人员: 牛孟宇

 客服电话: 95563

 公司网站: www.ghzq.com.cn

 ( 1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人代表: 菅明军

 联系电话: 0371—69099882

 传真电话: 0371--65585899

 联系人员: 程月艳

 客服电话: 95377

 公司网站: www.ccnew.com

 ( 1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赵俊

 联系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电话: 021-50498825

 联系人员: 王一彦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 2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人代表: 许刚

 联系电话: 021-20328309

 传真电话: 021-50372474

 联系人员: 王炜哲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 2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人代表: 李玮

 联系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电话: 0531-68889185

 联系人员: 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 2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人代表: 黄金琳

 联系电话: 0591-87383600

 传真电话: 0591-87383610

 联系人员: 张宗锐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 2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人代表: 李晓安

 联系电话: 0931-4890208

 传真电话: (0931)4890628

 联系人员: 李昕田

 客服电话: (0931)96668、4006898888

 公司网站: www.hlzqgs.com

 ( 2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人代表: 孙名扬

 联系电话: 0451-85863719

 传真电话: 0451-82287211

 联系人员: 刘爽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公司网站: www.jhzq.com.cn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联系人:刘永卫

 联系电话:021-58872625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基金募集时)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

 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指数化投资比例即投资于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清单内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最优化抽样复制标的指数。最优化抽样依托富国量化投资平台,利用长期稳定的风险模型,使用“跟踪误差最小化”的最优化方式创建目标组合,从而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1%,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最优化目标组合的构建

 (1)股票预筛选

 由于上证指数包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所有A股和B股股票,本基金在最优化抽样前,根据所有股票可投资性、流动性、行业代表性等进行预筛选。

 (2)最优化抽样

 结合指数的特点,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在长期稳定的风险模型的基础上进行最优化抽样,得到目标组合。

 (3)调整频率

 本基金采用最优化抽样复制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基金所构建的目标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权重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基金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1】定期半年度调整

 本基金构建的目标组合为根据最优化抽样方法得到的最优化抽样组合,将每半年根据上述最优化抽样复制方法对目标组合进行定期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上证综合指数编制规则,因指数成份股新股发行、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需要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和最优化目标组合之间的差异,如果由于标的指数自身的较大变化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较大幅度的偏差时,需要及时根据最优化抽样复制方法调整目标组合。

 2、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可以少量投资于新股、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综合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跟踪上证综合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的金额包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3、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中国人寿”的发行主体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6】13号),因公司采取退保金直接冲减退保年度保费收入的方式处理长期险非正常退保业务,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被罚款40万元。

 中国人寿为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9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1、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1年1月30日成立,建仓期3个月,从2011年1月30日起至2011年4月29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0)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标的指数使用费。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指数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5、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进行了更新。

 5、“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本基金申购、赎回清单进行了更新。

 6、“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更新至2016年第4季度。

 7、“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6年12月31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8、“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更新。

 9、“二十四、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聘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2017年03月0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浦发银行为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7年3月6日起,浦发银行开始代理销售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浦发银行办理开户以及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聘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2017年03月0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时,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场内简称:移动互联,基础份额,基金代码:161025)、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A,基金代码:150194)、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B,基金代码:150195)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3月2日,互联网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互联网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互联网A、互联网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互联网A、互联网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互联网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互联网B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互联网B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互联网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互联网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互联网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互联网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情况,因此互联网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互联网A与互联网B的上市交易和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