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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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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股二期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08

 ●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2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5.50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17年3月9日(星期四)

 ● 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

 ● 除息日: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

 ● 股息发放日: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先股二期(以下简称“浦发优2”,代码360008)股息发放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浦发优2股息发放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16年3月11日,按照浦发优2票面股息率5.5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5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25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17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浦发优2股东。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17年3月9日(星期四)

 2、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

 3、除息日: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

 4、股息发放日: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优先股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因2017年3月11日为休息日,因此浦发优2于2017年3月13日实施股息发放。

 三、派息实施方法

 1、全体浦发优2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浦发优2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50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21-63611226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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