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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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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瑞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瑞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及/或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面临特定运作方式的风险: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此外,本基金封闭期为6个月,封闭期间较长,在封闭期内投资者均无法通过赎回进行资产变现,所以本基金与封闭期较短的混合型基金相比流动性更低,投资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3月3日起增加弘业期货作为旗下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业务范围

 自2017年3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弘业期货电子交易平台和柜台办理开户及交银货币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弘业期货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弘业期货为本公司旗下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弘业期货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弘业期货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剑秋

 电话:(025)52278870

 传真:(025)52313068

 联系人:孙朝旺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1288

 网址:www.ftol.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斧子”)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3月3日起增加金斧子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业务范围

 1、自2017年3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金斧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1)交银精选、交银货币、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增利、交银行业、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双利、交银价值、交银策略回报、交银核心、交银消费新驱动、交银纯债、交银双轮动、交银荣祥保本、交银成长30、交银月月丰、交银双息平衡、交银强化回报、交银新成长、交银周期回报、交银新回报、交银荣和保本、交银多策略回报、交银国企改革、交银科技创新、交银数据产业、交银经济新动力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

 2)交银环球、交银添利(LOF)、交银资源、交银增强收益、交银丰润收益、交银丰享收益、交银丰泽收益、交银卓越回报、交银荣鑫保本、交银沪港深价值精选、交银新生活力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交银新能源、交银海外中国互联网(QDII-LOF)、交银互联网金融、交银环境治理(LO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4)交银医药创新的认购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金斧子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2017年3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金斧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使用已开通交易的银行卡支付享受1折优惠,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金斧子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金斧子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金斧子的安排和规定为准,金斧子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金斧子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金斧子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金斧子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金斧子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金斧子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6、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3月3日起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75,以下简称“交银医药创新股票”)的销售机构。

 至此,除基金管理人外,销售交银医药创新股票的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16日发布公告,交银医药创新股票自2017年2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及上述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2月16日《中国证券报》、2017年2月17日《上海证券报》和2017年2月18日《证券时报》上的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议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3、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4、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3月3日起增加农业银行作为旗下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业务范围

 1、自2017年3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农业银行电子交易平台及柜台办理开户及如下业务:

 (1)交银经济新动力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

 (2)交银新生活力、交银增强收益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农业银行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2017年3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电子交易平台(含网上银行、掌上银行)单笔申购交银经济新动力、交银新生活力、交银增强收益享有申购费率7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7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7)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自2017年3月3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投资者于农业银行新签约办理本公司旗下交银经济新动力、交银新生活力、交银增强收益基金定投业务(含智能定投)的,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自动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

 2017年3月3日至12月31日,投资者于农业银行签约办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业务的,仍继续享有已有优惠。以上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定投费率优惠。

 5、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含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申购农业银行基金组合产品的,其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具体基金组合产品的范围以农业银行发布的有关公告为准。若组合内单只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则该产品不享受费率优惠。单独申购组合内任一产品的,不享受该费率优惠。

 6、上述优惠活动的持续时间及开展方式以农业银行的公告为准,农业银行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安排,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查询。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7、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农业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农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农业银行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农业银行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具体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智能定投业务的详情请向农业银行进行详细咨询。

 6、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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