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波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电子;证券代码:000682)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于2016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后经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4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并分别于2016年10月29日、2016年11月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2016025)。2016年11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股票于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2016028、2016031、2016032)。2016年12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股票于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12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2016年1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2017001)。2017年1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股票于2017年1月10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2017007、2017008、2017009、2017010)。

 二、停牌期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论证及汇报,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2016年12月29日,标的公司之一的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全部股东与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集团”)签署了《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股权转让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拟将其全部持有的威思顿合计70%股权转让给东方电子集团;2017年1月20日,威思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2月6日,威思顿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申请的相关材料,并获得《受理通知书》。目前,威思顿股东正在积极推进威思顿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项,并与东方电子集团积极推进协议签署后的股权过户等相关工作。在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东方电子集团计划将把其持有的威思顿70%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收购威思顿剩余70%股权的计划保持不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将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标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本次交易标的之一威思顿的股权结构正在调整过程中,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9日停牌期满后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公司预计将在2017年4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