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2月27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的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雍湘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3日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或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