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2016年9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10月17日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于2016年10月2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申请文件,于2016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239号)。2016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239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修订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并经2017年2月12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联合收购Kerr Investment Holding Corp.(以下简称“Kerr”)80%股权。截至2016年10月31日(多伦多时间),公司加拿大子公司XiwangIovate Health Science International Inc.已支付本次交易首期购买价款。截至2017年2月13日,Kerr 80%股权均已登记在XiwangIovate Health Science International Inc.名下。
2017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及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及中介机构核查,上述《监管问答》和《实施细则》出台前,公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该申请证监会已受理,故上述《监管问答》和《实施细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不构成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