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15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煤宾馆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北一路)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德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长林守信、董事于苓、独立董事朱克实、独立董事崔万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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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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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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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一然、刘雅婧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7-016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在沈煤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朱克实、崔万田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敏行使表决权,董事长林守信授权委托副董事长张德辉行使表决权,董事于苓授权委托董事张兴东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蔡成维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授信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热电”)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公司拟对红阳热电在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1.4亿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