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16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杨铿先生及副董事长张志成先生未能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张巧龙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杨铿先生、副董事长张志成先生以及董事李澄宇先生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高飞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林涧、康静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17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分别为张巧龙先生、吕正刚先生、任东川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王晶先生;杨铿先生及李澄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张志成先生授权委托张巧龙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董事会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张巧龙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高飞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雷鹏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条件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具备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决定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中票”)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期限及品种
永续中票无固定到期日,于公司按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约定赎回时到期。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归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8号)。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工作,参照市场惯例,公司董事会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限、发行品种、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担保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及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安排、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转让场所、终止发行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选聘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注册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办理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及协议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在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交易和转让的相关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为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下属公司的融资需要,同意公司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1.5亿元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9号)。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3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2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四)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第(一)、(二)、(三)、(四)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18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规定,具备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中票”)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4、发行期限及品种
永续中票无固定到期日,于公司按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约定赎回时到期。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5、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归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10、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工作,参照市场惯例,公司董事会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限、发行品种、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担保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及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安排、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转让场所、终止发行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选聘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注册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办理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及协议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在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交易和转让的相关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为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上述事宜。
三、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拟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7—019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
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西安蓝光美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安灿琮置业有限公司
西安熠坤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蓝光锦瑞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蓝光盛景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炀城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1.5亿。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各下属公司的融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公司拟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1.5亿元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新增担保情况详见下文。
2、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额度、融资项目、机构、抵押物以及审批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3、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融资担保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经综合考量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2、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项目开发经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下属公司高效、顺畅的开展项目运作,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85,353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2.06%;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75,899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1.0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20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15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5日
至2017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7年2月28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7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能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