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发出表决票9张),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连江茶花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依法使用该账户。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并用于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其中计入连江茶花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连江茶花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连江茶花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进行增资,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内容、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增资并用于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其中计入连江茶花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连江茶花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连江茶花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

 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茶花股份”)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和《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如下:

 ■

 注: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定期存款事项将在上述专户上进行操作。

 三、对上述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取。

 2、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定期存款方式暂时存放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内容、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我们对《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表示同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茶花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茶花股份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

 ●增资金额: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茶花股份”)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对连江茶花增资,增资完成后连江茶花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

 ●根据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连江茶花的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和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的事项,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至2017年2月9日。2016年12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限延长1年,即上述决议有效期限延长至2018年2月9日。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对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和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由公司通过对连江茶花增资的方式由连江茶花实施,且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43,222.00万元。

 二、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对连江茶花增资,其中计入连江茶花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连江茶花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连江茶花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连江茶花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对连江茶花增资的方式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和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公司对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

 4、法定代表人:陈葵生。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6、营业期限: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30年11月24日。

 7、经营范围:塑料日用制品、塑料模具、家居用品、纸塑餐具、纸塑饮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销售乳胶制品、竹木餐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上述2016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本次增资后,连江茶花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连江茶花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连江茶花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并用于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进行增资,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我们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示同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导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茶花股份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已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上述对连江茶花增资的实际情况,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连江茶花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依法使用该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