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2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7-13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2月9日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华融控股(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2年期人民币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各子公司2015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30.1亿,在此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25亿元额度内的贷款及担保由董事会进行审批。

 公司拟于近期归还部分到期贷款及置换未到期贷款共计人民币3.8亿元,为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向华融控股(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控股”)申请贷款人民币5亿元整,期限24个月,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与华融控股、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深圳分行”)拟签订的三方协议,华融控股(委托人)委托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受托人)向本公司发放贷款。委托人提供资金,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公司与华融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5亿元

 2、借款期限:24个月

 3、借款利息:按三方约定利率执行

 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季结

 6、担保方式:

 ①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②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③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以其拥有的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2.2%的股权为该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④腾冲嘉德利珠宝实业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对应建设用地使用权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⑤赵宁、王瑛琰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贷款超过2016年度净新增25亿元贷款及担保额度,此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为公司向华融控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为公司向华融控股申请的2年期人民币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本次贷款超过2016年度净新增25亿元贷款及担保额度,此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2017-1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2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1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3.78%股份的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2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7年2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融控股(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2年期人民币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关于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为公司向华融控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13)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1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2月2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21日

 至2017年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3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4、5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6日和2017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