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2月9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公司504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5,096,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8,050,401股的比例为28.0158%;其中,中小股东7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457,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8,050,401股的比例为6.5129%。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7名,代表股份7,266,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8,050,401股的比例为2.7111%;其中,中小股东16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987,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8,050,401股的比例为2.6068%。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2,363,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8,050,401股的比例为30.7269%;其中,中小股东23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445,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8,050,401股的比例为9.11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李红梅列席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上海移通网络有限公司、上海恒瑞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北京久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0,871,747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2)董泰湘持有本公司82,776,995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3)赵福君持有本公司59,792,807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314,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4%;反对4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96,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91 %;反对4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0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现金收购上海移通网络有限公司、上海恒瑞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