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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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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7-01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2月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下午15:00时至2017年2月24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7.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17日(星期一)

 8.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2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方嘉志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史宝红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任妙良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 2017年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3号)。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2月18日-2月23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贺轶

 电话:029-86156196

 传真:029-86156196

 通讯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710016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本次提示性公告内容与原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六、备查文件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就下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3人)之积。

 如存在相关意见,请简要说明: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17年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67

 2.投票简称:陕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

 (2)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226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并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不适用一次性表决方法。

 4)输入委托股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对于相应议案,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申报股数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股东在输入“申报股数”时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表决权票数。填报具体规则如下:

 (1)每位股东持有的选举相关候选人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等于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之积。

 (2)具体操作如下: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将所持表决权票数全部集中或分散投向任何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其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例如,某股东持有100股股份,在对议案一进行投票时: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为3名,则股东对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00票(即100股×3=300票)。股东可以将300票平均投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300票全部投给其中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该股东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300股。

 5.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7.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不纳入表决统计。

 8.网络投票举例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不适用一次性表决方法。

 (1)如某股东持有100股股份,希望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差异性投票:

 ■

 (2)如某股东持有100股股份,希望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平均投票:

 ■

 (3)如某股东持有100股股份,希望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平均但非满额投票:

 ■

 统作自动撤单处理,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2017年2月23日下午15:00时至2017年2月24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7-017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2月6日召开,会议于2017年2月7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应交易所要求,现对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三项议案补充公告如下:

 原公告内容: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下半年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

 补充后公告内容: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下半年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同意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报废条款规定,2016年下半年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合计45项,报废资产包括供排水设施、自动化设备、工具及仪器、其他设备四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原值602,328.77元,累计折旧491,932.47元,净值110,396.30元。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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