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2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7-012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月19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构”)通知,称其持有的公司117,565,960股股份全部被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并与申请人林广茂达成初步和解,林广茂立即申请并解除上述股份的司法冻结,公司及时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2017年2月7日,林广茂根据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鄂1022财保4号之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对英达钢构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冻结。

 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确认,英达钢构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已于2017年2月8日全部解除司法冻结。本次冻结解除后,英达钢构持有公司117,565,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