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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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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7-00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29,532,853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6年6月29日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嘉鑫有限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市场价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万股本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嘉鑫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20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13.02元/股至13.288元/股的价格区间累计减持本公司127.47万股股份,减持比例为0.035%。减持计划实施后,嘉鑫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28,258,15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35%。

 2017年1月19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嘉鑫有限公司减持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函》,嘉鑫有限公司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具体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嘉鑫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29,532,853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7%。其持有的股份来源于本公司于1997年上市时其作为发起人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以及本公司历次分红、公积金转增股份。

 根据嘉鑫有限公司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函,其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市场价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万股本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6-026)。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东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减持计划实施后,嘉鑫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28,258,15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35%。

 (五)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嘉鑫有限公司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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