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0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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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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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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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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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2月3日。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止建仓期结束,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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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职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的工作时间为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地产销售复苏,并在4月份创下高点,随后虽然部分城市出现限购政策,销售出现了一定的回落,但是我们分析销售好转滞后地带来地产开工回暖依然会给予相关产业链一个向上的推动力。结合横亘于高位的基建投资,我们判断实体经济依然处于稳定复苏的通道中。就市场的流动性而言:从宏观经济的角度预测货币政策呵护经济的意愿当不减,但新增的变化是快速冲高的大宗价格和金融市场较高的财务杠杆对货币政策出现了制约。基于此我们减持了受益低利率受逻辑的类债券高股息股票资产、估值中枢依然有下滑空间的大部分TMT标的,与此同时加配了较多化工板块股票。仓位方面,在所选个股及子行业确定性较高的情况下,本基金四季度在三季度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截止于2016年12月12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以上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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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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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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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持股前十名证券中的湖北宜化于2016年12月17日公告收到宜昌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宜市环法[2016]97号文《宜昌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及停产整治事先(听证)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对我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和处理: 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五倍的罚款,即人民币252万元,责令公司停产整治,在停产期间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
我们对该股票的投资是基于看好尿素行业的复苏,撰写行业深度报告并且进行充分讨论。我们认为化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环保排放不达标问题当引起警觉。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公司经调查核实,12月2日晚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原因是老厂区置换过程中造气循环水液位控制不当出现漫液情况导致,属于偶发性事件。公司已于12月2日事发当天已完成整改,并已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宜昌市环保局。”故我们认为该行政处罚不会对长期经营造成影响,不影响我们投资该股票的初衷。同时,我们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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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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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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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四)中国证监会批准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五)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查询。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