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7-005
债券代码:112199 债券简称:14铁岭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铁岭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13日、16日、17日发布了《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铁岭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铁岭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铁岭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4铁岭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4铁岭债”回售登记期为2017年1月16日、1月17日、1月18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4铁岭债”的回售数量为9,292,679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007,791,037.55元(包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707,321张。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2017年3月6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4铁岭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