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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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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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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9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后,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投资的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稳健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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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月12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王玉玺自2017年1月12日起增聘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产品与交易部交易室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环节。研究团队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团队负责投资决策,交易室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公司一直严格遵循公平交易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严格的公平交易行为。在严格方针指导下,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异常关联交易以及与禁止交易对手间的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债券市场可谓惊心动魄,多因素叠加造成市场巨幅震荡、剧烈变化。央行公开市场虽然操作平稳,量价稳定,但运用创新工具悄然拉长资金期限的方式渐为市场认识,令市场意识到货币政策方向已经调整的现状。在此背景下,美国大选、美联储加息、国内PPI转正上涨、国海事件爆发等外部因素叠加持续打击市场信心。从资金方面来看,前期基本处紧平衡状态,11月末到12月中旬则进入“钱荒”节奏,各期限资金价格无节制上涨,12月下旬后随着央行注入流动性资金面紧张状况得解。债券市场方面,前一个月以震荡为主,11月中旬开始伴随“钱荒”出现,债市进入今年第二次“债灾”节奏,在约一个月时间内一年期品种收益率上抬超过160BP,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升超过50BP,政策性金融债超过70BP。12月下旬后本次“债灾”结束,收益率随即快速下移。

 本产品四季度中完成建仓,基于对未来市场不甚乐观的估计我们坚持了短久期策略。具体看,权益资产配置主要以配合新股申购为出发点,严格控制仓位,所选标的多为低估值蓝筹为主,在四季度A股市场震荡格局中浮盈比例多于浮亏,总体保持稳定。固定资产方面则以短融为主,小量参与中票,交易所公司债按计划进行了相应比例配置但也全部以中短期限为主。组合在季度初按计划保持了适当的杠杆操作,随着“钱荒”加重我们及时缩小了杠杆比例。本次债灾对市场影响甚大,本组合也难免受到波及,但由于坚持了短久期策略债灾所带来负面完全在组合可承受范围之内。另外,组合M值本季度均控制在合理、安全范围水平之内,总的看,四季度因为坚持了操作策略令组合最大限度避过钱荒和债灾影响,整体运行平稳,继续有序积累安全垫。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6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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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沪港通投资股票,无相关投资政策。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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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基金的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赎及买卖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的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人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查阅。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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