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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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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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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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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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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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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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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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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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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杨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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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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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董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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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联系人:祖杰

 电话:010-58845312

 传真:010-58845306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2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18205712248

 网址:www.fund123.cn

 3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陈剑炜

 电话:010-57418813

 网址:www.qianjing.com

 3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0-178-000

 联系人:王哲宇

 电话:021-63333319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32)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网址:www.zlfund.cn

 33)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B1-652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卢湾区鲁班路166号3楼

 法定代表人: 刘磊

 客服电话: 400-628-1176

 联系人: 刘蕾

 电话:15618301166

 传真:021-6302-7025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3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昭琛

 客服电话: 010-62675369

 联系人: 吴翠

 电话:010-62675369

 传真:8610-62675979

 网址: www.xincai.com

 35)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服电话: 400-821-0203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021-68882280

 传真:021-50710161

 36)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法定代表人: 程刚

 客服电话: 400-100-3391

 联系人: 黄翠茹

 电话:010-56176115

 传真:010-56176118

 网址: www.dianyingfund.com

 3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客服电话: 400-684-0500

 联系人: 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 www.ifastps.com.cn

 38)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 陈超

 客服电话: 95118

 联系人: 赵德赛

 电话:1860028055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 fund.jd.com

 39)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服电话:400-820-1515

 联系人: 方圆

 电话:021-20530184

 传真:021-20538999

 网址: www.zhengtongfunds.com

 4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18001102931

 网址:www.fundzone.cn

 4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网址:www.snjijin.com

 42)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服电话:400-068-1176

 联系人:陈铭洲

 电话:18513699505

 网址:www.jimufund.com

 4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李孟军

 电话:020-89629012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44)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联系人: 施燕华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88

 网址:www.gw.com.cn

 4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联系人: 马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0755-83999926

 网址:www.jinqianwo.cn

 46)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http://www.bzfunds.com/

 4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的太平金融大厦1503-1504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联系人:俞申莉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场内销售机构

 (1)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包括: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北京高华、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花旗、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际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菁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英证券、江海证券、金通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内藤证券、平安证券、群益国际、瑞信方正、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上海华信、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申港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五矿证券、万联证券、网信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野村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德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国际、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若有变动,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也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或调整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十二)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24日。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和发售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场外认购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各场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场内认购A类基金份额将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

 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中的“(十一)销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认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

 注:M为投资金额

 (四)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在募集期通过场外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0%,若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50)/1.00=99,059.90份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金额=申请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2:某投资人在募集期通过场外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五)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3:某投资人在募集期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若会员单位设定的认购费率为1.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45元,基金份额挂牌价格为1.00元,其认购份额数为:

 净认购金额=1.00×100,000=100,000.0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0×1.0%=1,000.00元

 认购金额=1.00×(1+1.0%)×100,000=1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45/1.00=45份

 即:投资人认购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0.00元,认购费用为1,000.00元,若利息折算的份额为45份,则总共可得到100,045份基金份额。

 (六)募集期间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认购限额

 1、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场外认购基金,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标准,并及时公告。

 三、场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i.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台胞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C. 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银行借记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D. 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应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E.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F. 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E.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8周岁的个人投资者还需提供经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理人确认函》。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基金管理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专户。

 A.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募集期截止日下午17: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直销专户的;

 E.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2、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 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为境外机构投资者,还应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印章);

 C.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D.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 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F. 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

 G. 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应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H.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 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D.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以电汇、支票主动付款或贷记凭证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基金管理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专户。

 A.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募集期截止日下午17: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E.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ii.网上直销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24小时接受开户、认购申请。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处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时,需验证身份信息,阅读风险提示函,并签订网上直销协议。新用户第一次登录时,系统将要求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

 (2)认购流程:

 A.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当日,即可使用基金账号或交易账号办理认购业务;

 B.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的流程请参见本公司网站所公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公告。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被实时扣除,则该笔提交的申请失败。请确保银行账户有足额资金后重新发起认购申请。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C.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二)非直销场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场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场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场内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帐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3、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场内认购程序

 1、受理认购的时间: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9:30-11:30 和13:0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认购前应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可的各种方式在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的场内销售机构各业务网点申报认购委托,认购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各自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支。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成立时间:1999年8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机构字[1999]7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柒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511号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三)发售机构

 发售机构名单详见“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中的“(十一)销售机构”。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法定代表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业务联系人:蔺育化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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