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6日和2016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的议案》。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编号:2016-12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关于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详情见2016年12月27日、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12月28日—12月30日,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计以均价19.22元/股买入约3,077.2430万股本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成交总金额约59,138.03万元。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方式完成,剩余金额留作备付资金;
二、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