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及期限: 1.68亿元委托贷款展期一年
贷款利率: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关联关系: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1.12亿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也将展期一年,由于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 委托贷款概述
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昌实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整,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0%,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联发公司”)持股比例为40%。
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东联发公司共同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其中本公司向杰昌实业提供1.68亿元委托贷款,东联发公司向杰昌实业提供1.12亿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002号公告。
该项委托贷款将于2017年1月12日到期,为配合杰昌实业资金周转的需要,
本公司拟与东联发公司将向杰昌实业提供的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展期一年,双方向杰昌实业提供的委托贷款金额不变,贷款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由于东联发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尚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东联发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51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高科技成果转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业、创业投资、物业管理和建材销售。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为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和上海张江合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
三、委托贷款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杰昌实业成立于2001年8月,注册地址为浦东新区合庆镇庆达路315号,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整,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0%;东联发公司持股比例为40%。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仓储、物业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法定代表人:郑刚。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杰昌实业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 38,682.08 万元,资产净额8,130.93万元;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409.39万元,净利润 -1,656.01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杰昌实业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 46,756.96万元,资产净额6,915.42 万元,净利润 -1,215.5万元。
四、委托贷款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68亿元
2.委托贷款到期展期期限:一年
3.委托贷款利率: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五、委托贷款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杰昌实业拥有的物业坐落于上海张江高科技产业区东区,上海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是张江高科技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已形成汽车及零部件、电力电子电气及通讯器材、新型材料和重型设备、现代物流、医疗器械和光电子等六大产业板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由于杰昌实业原项目土地容积率提升,需要办理补地价手续,为解决杰昌实业资金周转问题,本公司和东联发公司将对杰昌实业提供的同比例股东贷款进行展期,有助于杰昌实业补地价手续的完成,有利于产证办理工作的进行,从而促进杰昌实业营销活动的开展,提高股东回报。
六、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事宜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本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将向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进行展期,有利于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的后续发展,提升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的经济效益,委托贷款利息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此笔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将对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进行展期,向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满足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40,550万元。(不含本次委托贷款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张江高科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