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星股份”)于2017年1月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集团”)通知,自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2月30日,福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为33,393,93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52%,增持均价12.38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福星集团自2016年10月24日起,在未来八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福星股份股票,增持数量4,700万股左右。同时,福星集团承诺自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福星股份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已增持的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11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
二、 本次增持情况
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30日,福星集团共增持公司股份30,469,123股,增持均价为12.3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3.2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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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继续增持的计划情况
本次增持后,福星集团将在相应期限内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完成其增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福星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福星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福星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