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星科技;证券代码:002132 )自2016年12月20日13:00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2016年12月27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22)。
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对手方国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政通")之相关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本次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和部分现金组合方式购买资产,触发重大资产重组。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4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1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月20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力争 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同时,公司将根据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