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6年9月20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西证券”)发布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6-059),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电力”)承诺,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287,25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减持价格不低于13.14元/股。
近日,公司收到国际电力《关于减持山西证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2016 年9月 20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国际电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共计35,887,765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共计27,487,765股,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国际电力于2016年11月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共计13,370,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本次减持后,国际电力仍持有公司股份199,268,8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4%。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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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国际电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减持价格区间为13.77元至15.27元。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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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际电力在山西证券首次公开发行披露的《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截止2011年11月15日,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国际电力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遵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2016年9月20日,公司发布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6-059),国际电力承诺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287,25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减持价格不低于13.14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国际电力持有的发起人股份。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山西证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