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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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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1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经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选举张友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友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友强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友强,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进入昇兴(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设备部副部长,2010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友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8,827股。张友强先生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董事、高管和其他监事无关联关系。张友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友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七人,实际参会董事七人,其中董事林永保先生因重要公务活动无法亲自出席,其委托董事李敦波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永贤先生、林永保先生、李敦波先生、邵聪慧先生、刘微芳女士、陈工先生和刘双明先生七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微芳女士、陈工先生和刘双明先生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组成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刘微芳女士自2014年1月16日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四)项“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之规定,刘微芳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至2020年1月15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和徐开翟先生因连任时间达到六年,因此在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续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更加适应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完善集团化的管控体系,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作出如下调整:1、撤销“生产管理部”,设立“生产管理中心”;2、撤销“营销管理部”,设立“营销管理中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永贤先生,中国香港籍,1961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第七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1994年至2007年10月在升兴(福建)铁制品有限公司、昇兴(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007年10月至2010年9月历任昇兴(福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林永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31.6071%的股权,并担任昇兴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林永贤先生与董事候选人林永保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林永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该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林永保先生,中国香港籍,1968年出生,高中学历。1993年6月至1994年9月历任升兴(福建)铁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4年9月至2007年11月在昇兴(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007年11月至2010年9月历任昇兴(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林永保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26.3393%的股权,并担任昇兴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林永保先生与董事候选人林永贤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林永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该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敦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3年至1997年任福建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1997年至1999年任福建省服装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1999年至2009年历任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任昇兴(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李敦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52,442股。李敦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该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邵聪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厦门科厦技术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03年8月至2009年5月任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邵聪慧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该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微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2年8月至今历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兼任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好事达(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三鑫隆信息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祥天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已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微芳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该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1983年7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现兼任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工先生已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工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该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双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民进会员,工商管理硕士。1985年7月至2007年9月历任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1993年9月至1994年9月在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处任职,2007年9月至今历任福建江夏学院副教授、教授。刘双明先生已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双明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该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建高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监事三人,实际参会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公司监事会提名林建高先生、陈培铭先生二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当选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另一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经自查后确认,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组成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官兰香女士在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3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林建高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林建高先生于1993年2月进入升兴(福建)铁制品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昇兴(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昇兴(郑州)包装有限公司、昇兴(昆明)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建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163,727股。林建高先生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林建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该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培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至1998年任福建广信食品有限公司仓储主任;1998年至2002年历任福建新日鲜食品有限公司厂长、总经理助理;2002年至2009年任福建省富昇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彩印厂副厂长、生管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生产管理部副部长。

 陈培铭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培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该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14:30开始,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经一路1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15:00至2017年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月13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

 4、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

 以上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已于2017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7年1月16日、1月17日(9:00-12:0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经一路1号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1月17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经一路1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15

 联 系 人:林进柳、李敦波

 联系电话:0591-83684425

 联系传真:0591-83684425

 六、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2。

 2、投票简称:昇兴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以上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编码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编码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2为选举监事,议案编码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填报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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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议案1、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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