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前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及相关文件。
根据上述决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6年12月30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对公“活期盈”
2、产品类型:到期本金保护型理财产品
3、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产品运作起始日:2016年12月30日
产品最短持有期限:1天,最长持有期限:365天(节假日顺延)
5、预期年化收益率:持有期限在1-365天(含1天)的收益率为4.0%
6、收益计算
收益计算基础=实际天数/365
投资期到期收益=理财本金*产品年化收益率*本期实际持有天数/365
7、投资范围:境内外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产品、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等。
8、产品可赎回日:自投资者购买起365天内任意交易所工作日均可赎回,若365天到期未赎回,则产品自动到期,本金和收益将一次性返还至投资者账户。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根据公司与苏军及廖锦添、方敏、马瑞锋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分阶段向苏军及廖锦添、方敏、马瑞锋支付现金对价。因此,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风险及应对措施
1、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若因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资产的信用状况恶化,导致资产出现减值,致使本产品到期时投资实际获得的分配资金不足该产品应获得的收益金额,光大银行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人收益,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收益延迟收回乃至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在本产品投资期内,收益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产品存续期内无提前终止权,将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将在产品的存续期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政策风险: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5)管理风险:本产品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管理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和投资策略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和本金安全。
(6)信息传递风险:若因通讯故障、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或正确了解本产品的有关情况。
(7)其他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证券交易所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投资计划的资产本金和收益安全。
2、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
(4)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到期本金保护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9月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固定收益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年12月9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5)。
2016年9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保证收益型非凡资产管理对公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年11月23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12)。
2016年12月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保证收益型非凡资产管理对公款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7年2月8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3)。
2016年12月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固定收益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7年3月9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4)。
除前述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外,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其它理财产品之情形。
五、备查文件
《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