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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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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1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博成公司”),经邀请招标程序,中标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大燕河泵站(一期)工程,并于2017年1月3日与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供水公司”)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以下称“施工合同”)。公司股东朱凤廉女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供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与朱凤廉女士为配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过去12个月博成公司与供水公司共签订同类关联交易合同11次,合同累计金额为957.34万元,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关联交易。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供水公司邀请招标程序,博成公司成为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大燕河泵站(一期)工程的中标单位,2017年1月3日,博成公司与供水公司在清远市签订《施工合同》,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大燕河泵站(一期)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887.26万元。由于公司股东朱凤廉女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而供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与朱凤廉女士为配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博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80%),公司股东朱凤廉女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而供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与朱凤廉女士为配偶,故博成公司与自来水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少飞;注册地址: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锦龙大厦二层1号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852.14万元;经营范围:供水项目的投资;自来水生产、供应;供水设施设备安装、维护和修理;供水技术咨询;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表后供水服务;供水管材、管件和水暖器材零售。

 截至2015年底,供水公司总资产为47,149.96万元,净资产为14,595.0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3,433.94万元,净利润3,795.9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大燕河泵站(一期)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加压泵房工程,配电间工程,吸水井工程,围墙工程,挡土墙工程,泵房及吸水井(工艺)工程,临时排水工程及配套照明工程等。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大燕河泵站(一期)工程,工程地点为清远市大燕河南岸、广清大道东侧、广清轻轨西侧,工程内容为加压泵房工程,配电间工程,吸水井工程,围墙工程,挡土墙工程,泵房及吸水井(工艺)工程,临时排水工程及配套照明工程等,合同工期为120天。

 (二)合同价款及定价政策

 1、合同价款: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大燕河泵站(一期)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887.26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结算。

 2、定价政策:按照广东省现行有关定价规定确认价格。

 (三)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博成公司与供水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优化公司资产状况,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董事会7名董事参加,关联董事禤振生先生、张丹丹女士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优化公司资产状况,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1、博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程序,与供水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其项目工程报价以建筑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2、该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七、需要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博成公司与供水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57.34万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7人,参与会议的董事共7人,会议由董事长石志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禤振生先生、张丹丹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控股子公司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经邀请招标程序,中标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大燕河泵站(一期)工程,并于2017年1月3日与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887.26万元。公司股东朱凤廉女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供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与朱凤廉女士为配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详情见同日公告的《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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