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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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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17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邹承慧依法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邹云坚、陈媛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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