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特新材”)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科特新材股票(证券简称:“科特新材”,证券代码:831474)自2016年1月14日起暂停转让。2016年3月4日,科特新材股票由“重大事项停牌”变更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4,000万元的价格向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沃科”)100%股权。本次交易由科特新材向公司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购买公司持有的常州沃科100%股权。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5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科特新材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828号),科特新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备案申请已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通过。科特新材本次发行新增股票4,000万股限售股将于2016年12月23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本次交易完成后,科特新材持有常州沃科100%股权,公司持有科特新材82.7159%股权,其中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8.2715%股权,公司直接持有44.4444%股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